江苏海门市编办“五个加强”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

访问次数: 1495                        发布时间:2013-09-29

[字体: ]

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编办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要求,海门市编办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以“五个加强”扎实做好试点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统筹组织。市委、市政府和市编委十分重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把法人治理建设作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有效途径。为确保试点工作的落实,专门设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办公室”,由市编办主任任组长,办公室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及试点单位主管部门(卫生局)分管领导组成,由编办牵头,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推进试点工作。

(二)加强学习,吃透改革精神。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是一项新事物,要指导和推动该项工作,我们不能以盲导盲。因此,市编办多方收集资料,组织全办同志认真学习中央、省和市的有关文件精神,在推进试点工作过程中,我们坚持边摸索边学习,对试点改革涉及的工会法、干部任用条例、事业单位人事和财务管理等制度都能够及时学习掌握,真正做到依法推进试点改革工作。

(三)加强调研,充分掌握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对于顺利推进试点改革至关重要,在推进试点改革过程中我们十分重视调研工作。一是在开展试点工作前,我们专门到周边地区进行实地考察学习,积极借鉴先进的经验和做法。二是在起草《实施意见》中,我们多次与上级编办沟通,及时了解中央和省的有关精神,力求制定出的《实施意见》既体现改革创新精神,又切实可行,符合本市实际情况。三是在确定试点单位过程中,组织对试点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进行实地调研,就如何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四)加强宣传,消除思想顾虑。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全面的制度创新,涉及利益调整,在试点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障碍:一是主管部门不愿放权。二是事业单位顾虑较多。三是配套政策滞后。因此,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改革的宣传力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试点单位充分认识到:试点改革并不是要取消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监管,而是将原来的直接、微观管理改为间接、宏观管理,使试点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运行更加高效;试点改革是管理模式的转变,并不改变事业单位的性质、人员身份和经费形式;改革就是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试点改革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要在改革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五)加强指导,主动沟通协调。由于试点单位及相关部门对事业单位法人治理了解甚少,因此做好沟通和指导工作对于扎实推进试点改革十分重要。一是在制定《实施意见》时,充分征求市纪委(市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审计局的意见,确保《实施意见》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二是建立市编办、主管部门和试点单位三方的联络员制度,要求工作人员与试点单位、主管部门每两天至少联系一次,全程跟踪指导试点改革工作。三是加强协调,及时帮助试点单位解决困难。对于试点单位在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都及时研究解决。(江苏省海门市编办  李瑞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