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物价局下发通知,要求局属服务窗口进一步优化“一站式”服务,实行零推诿、零距离、零差错、零投诉“四零”服务,努力提高机关效能。近年来,省直机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期盼,努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省直机关效能建设始于2005年上半年,2009年底,省委、省政府出台深入推进省直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意见,围绕转变政府职能、简化行政审批、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九个方面提出20条有针对性的举措,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牵头和协办部门。
“削手中的权、让部门的利、革自己的命。 ”省直机关效能办有关负责人说,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必须聚焦部门核心职能履行和权力规范运行,着力解决影响效能的深层次问题。按照自我革命要求,省直机关细化“三定”规定,合理界定各单位职责权限,并进一步加大党务、政务、事务公开力度。目前,42个省直部门已基本完成职权目录编制、流程图绘制工作,权力清单及运行情况基本实现网上动态公开。各单位还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直机关133个单位按照省委要求全面推行了党务公开。
在抓好省本级机关效能建设基础上,省直机关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效能建设向处室延伸、向基层拓展,突出解决“中梗阻”问题。将效能建设任务分解到每个处室和每名干部,落实处室负责人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效能建设的“一岗双责”。省工商联将处室作为基本“作战单元”,明确13项重点工作及其承办处室,使每一项工作都能达到“四定”要求,即定任务、定人头、定标准、定时间,以刚性约束确保工作落实。省地税局强化处室单位负责人管理责任,要求处室单位负责人将业务工作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充分调动本处室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整体效能。
“全面建立机关学习、服务、廉洁等制度,探索建立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省直机关效能办积极推进制度创新,总结省直各部门加强制度建设的成功经验,统一制定了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办文办事限时制、AB岗制、一次性告知制、离岗告示制、责任追究制等效能建设“八项制度”,作为省直机关普遍遵守的制度规范。每年重点检查每个部门两个处室,并在此基础上评选效能建设先进处室。坚持明查和暗访、全面暗访和分批暗访相结合,不断改进暗访形式,提高暗访质量,实现效能建设全覆盖、全提升。(朱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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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部署效能建设
臧世凯在批示中强调,要站在政治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巩固提升机关效能对于践行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推动事业发展的重大意义。要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推进效能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按照更高标准、更高要求,着力查找并解决突出问题,使机关作风明显改观、工作实效不断增强。要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与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作风锤炼,不断提升思想境界,提高素质能力,争当行家里手,争创一流业绩。
会议要求,要认真总结经验,切实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把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效能建设不断引向深入,推动机关建设和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安徽日报 记者高城)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