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代表问政落到实处——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回访记

访问次数: 1178                        发布时间:2013-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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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对已办结的建议是否满意?对办理工作还有哪些意见?近日,省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同志围绕重点督办建议,对提出建议的省人大代表进行了回访,记者一路随行采访。

  省人大代表顾琴芬是合肥市庐阳区亳州路街道党工委书记,回访时,她正在亳州路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听退休老人合唱《贵妃醉酒》选段。工作在基层,了解社区老人的需求,她结合养老服务中心的发展情况,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领衔提出了《关于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议案》。对于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等承办单位的答复内容,她表示满意。承办单位和我们面对面交流、充分征求意见,议案中提出的四点建议也得到了及时答复。顾琴芬对记者说。

  省人大代表陈杰的办公桌上,有一份省财政厅的答复函。答复内容总体满意。陈杰表示,针对她提出《关于将老龄事业纳入民生工程的建议》,承办单位积极沟通并走访调研,还在答复中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具体措施。陈杰认为,这种建议办理方式不错,承办单位应继续加大到基层调研的力度,听取群众呼声,以便更好地制定方针政策,完善各项事业。

  肥东县经济开发区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里,省人大代表陈长贵对答复不满意,他说:我在会议期间提出了《关于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经营主体地位的建议》,建议对恶意拖欠贷款、侵害农民专业合作社利益的行为予以打击,并给予法律援助。可是这答复内容只是介绍了之前做了哪些工作,并没有说该如何解决现有问题,答复没有针对性。他认为,承办单位应当和代表充分沟通交流,代表建议答复函也应当一目了然,对于代表提出的建议,不能解决的应当解释清楚原因。

  开展代表建议回访活动,是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的延续和深化,旨在推动代表建议不仅要答得好,更要办得好有实效省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代表联络处副处长汪义宇告诉记者,在今年30件重点督办建议中,收到代表反馈意见24件,其中满意、基本满意为21件,占收到反馈的87.5%;不满意3件,占收到反馈的12.5%。对于代表答复不满意的,他们将交付建议承办单位重新办理,按照有关规定,必须在2个月内再次书面答复代表。(高城)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