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9月以来,河南省洛阳市按照“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公的要求,开展行政审批专项治理行动,完善联合审批制度、窗口审批专用印章使用管理规定、窗口单位办事效率评定办法等,推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加快推进“两集中、两到位”,优化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环境。
本次治理的重点为行政审批环节、建设环节和生产经营环节存在的效率低下、服务差、环境差、执法乱等问题。治理主要围绕项目审批、项目服务、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行政执法、政策执行等6个方面。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各单位对行政审批职能和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梳理汇总,纪检、监察、编办、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对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并明确八个方面检查内容。一是行政审批项目进驻行政服务中心明进暗不进,事后录入规避监察;二是项目审批效率不高,中介服务时间长,审批事项不能一次性告知,审批流程不透明、不连贯、不明白,让服务对象多次往返;三是部门之间共同办理的事项推诿扯皮、效率不高;四是“两集中、两到位”工作落实不力;五是审批专用章使用规定工作的落实情况;六是涉及投资项目联审联批的相关审批责任人全部进驻中心现场办公的落实情况;七是未按照相关规定选派窗口人员;八是窗口工作纪律遵守不严格。
企业投资要看环境,项目落地速度依然要看环境,因此,投资项目实现联审联批势在必行。洛阳市按照“一家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办结”原则,由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协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组织协调涉及投资项目联审联批的职能部门相关审批责任人进驻中心现场办公,及时开展投资项目联审联批工作。市、县(市)行政审批部门无论内设几个审批科(股),均要将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股),组建行政审批服务科(股),由该科(股)承担对外审批职能。该科(股)必须进驻市、县(市)行政服务大厅,承担联审联批工作职责,逐步实现“两集中、两到位”。(樊祥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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