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学习,牢筑“防火墙”认真系统的学习有关规定、制度和办法,统一全体成员的思想,严格落实《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事前请示报告》制度,明确个人事项报告内容、范围、方式以及办理程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思想作风建设。
二是夯实责任,拧紧“安全阀”加强对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事前请示报告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单位一把手负责牵头实施,做到按章办事、及时报送、严守秘密。
三是落实到位,编织“防护网” 实行事前申报、事后报告的原则。即应在事前半个月内提交《党员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请示报告表》,按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包括住房情况、买卖汽车情况,婚丧喜庆等相关事宜,并严格按照答复意见办理。事后将办理情况以书面报告形式报送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