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多地试点“共有产权保障房”

访问次数: 736                        发布时间:2013-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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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政府共有产权,而不是纯粹租住保障房。或许这是不少住房困难家庭未来实现住房梦的另一种方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日前表示,近期将推进廉租房公租房并轨和开展共有产权保障房探索。记者了解到,关于共有产权的保障房,我省多地已开展探索。

  我省已有地方进行尝试

  据了解,我省铜陵、蚌埠等市,早就开始试行保障房的先租后售。而从111日起开始实施的《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也规定,我省保障房可实行先租后售,保障性住房出售合同应当载明政府与承购人的产权份额,承购人取得全部产权、转让、腾退的情形以及政府回购的处理办法等内容。

  铜陵市相关部门表示,除单位集资建房仍由个人集资购买、为产权型外,其余保障房均以租赁方式供应。住满5年后,仍然符合保障条件的住户,可按同地段住房市场价格的80%购买,享有80%的产权;上市转让时,转让收入按产权比例分成。

  可助夹心层拥有房产

  省社科院房地产研究所专家孔令刚表示,关于保障房的产权问题,以前也有类似提法叫有限产权,比如经适房等。其往往都对保障对象、上市等作出 很多约束。不过各地对有限产权的具体产权比例等细则并未有明确规定。此前上海曾提出共有产权、有限产权制度,按照约定,上海当地政府占30% 40%的产权,60%70%的产权归个人。

  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样的制度设计,可以减少寻租空间。此外,此类保障房为夹心层获得有产权的房子,提供了很好的通道,使中低收入家庭能够分享当前发展阶段资产升值的利益。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共有产权保障房也容易滋生腐败,规范的操作将十分重要。(胡霞利)

 

    信息来源:新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