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各县区编办要按照中编办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将统计工作“紧密与机构编制管理相结合,与严控编制相结合,尤其是不能做假,做假必查必究”,确保统计数据准确、规范、真实。一要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各县区要切实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从数据填报、录入的各个环节严把质量关,在源头上做到“进数有据,不进假数”。二要提高统计工作的针对性。坚持紧密与机构编制管理相结合,与严控编制相结合,围绕机构编制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做好统计数据的分析应用,为编办领导和业务部门的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数据和相应的对策建议。三要注重统计数据的时效性。各县区要在市编办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数据上报,切实提高统计工作的时效性,为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数据服务。四要提高统计工作的科学性。以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为基础,形成上下衔接、规范统一的统计业务平台,不断推动统计工作的创新发展、科学发展。
会上,针对今年区划调整、编制增加等情况,详细讲解了机构编制统计填报说明和指标解释,并对相关操作要领进行了现场演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