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开展涉及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自查清理工作

访问次数: 1130                        发布时间:201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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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宣城市宣州区编办、区法制办根据省编办、省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许可涉及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部署,联合组织对我区涉及行政许可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一次全面的自查清理工作。此次清理工作是我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又一有力举措。

本次清理工作的范围为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直属单位起草的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并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各部门、各乡镇(街道)自行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重点是对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的通知》(国发〔201339)文件规定,对上述清理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对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增设行政许可条件,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变相设定行政许可,以非行政许可审批名义变相设定行政学可,以及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收费或借实施行政许可变相收费的,要坚决予以纠正。

为做好本次清理工作,区编办、区法制办两部门高度重视,明确专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共同研究拟制出自查清理情况登记表,并要求各部门(单位)在上报时需“一文一表”,清理结果要以“未发现有违法设定行政许可情形的实行零报告”和“有违法情形的需列明违法性质、处理结果(或计划)、时间节点等内容,并报送有违法情形的规范性文件原件”两种形式上报至区编办汇总,清理结果商区法制办后将及时上报至上级机构编制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