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宣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教育督导工作职责》的要求,近日,宣州区编办积极开展了本部门教育工作职责履行情况的自查活动。针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以及师资配备、均衡发展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取得了一些成效。
一、重新核定全区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
为加强全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和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更好地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本着“总量控制、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原则,会同区教体、人社等相关部门经过认真调研,以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了《关于加强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工作的意见》(宣区办发〔2013〕30号),按照省政府皖政办〔2009〕3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以在校学生数增减变化情况为基本依据,兼顾学科结构、区域分布、农村教学点等综合因素,对全区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予以重新逐校核定。
二、建立完善教师队伍补充机制,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一是按照“编制空缺、学科需求、从严控制”的原则,不断完善教师队伍补充机制,并严把学科需求审核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二是为解决我区部分学校严重超编和学科结构不均衡等问题,会同区教体、人社、监察局等部门研究印发了《宣州区超编学校富余学科教师转岗交流暂行办法》,通过鼓励和引导教师向缺编学校和边远学校流动、鼓励城区学校优秀教师到农村边远学校支教、实行超编学校富余学科教师竞争上岗和末位转岗来完善教师交流机制;三是建立边远学校任教和支教补贴、职称聘任倾斜、周转宿舍建设、学习培训、评先推优倾斜等农村边远学校任教激励机制。
三、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及时办理教职工上下编手续。
宣州区编办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机构编制管理规定以及本级机构编制管理办法认真做好教职员工上下编手续。针对专项清理工作中教育系统出现的系列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等问题,积极会同区教育主管部门对违规现象及时进行了整改,并结合财政统发工资季度审核工作,对学校教职工在编不在岗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督促有关学校整改落实到位。目前专项清理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对专项清理过程中发现的在编不在岗教职工给予了停发工资、核销编制等处理。(陈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