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门市清理整顿教育系统编外休养和长病假人员

访问次数: 1349                        发布时间:201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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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海门市编办会同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出台《关于清理整顿编外休养和长病假人员的意见》,对教育系统编外休养和长病假人员进行清理整顿。

一是明确清理整顿对象:教育系统编外休养和长病假人员。

二是明确处理办法。一是由学校通知编外休养和长病假人员到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经鉴定身体已恢复健康,并可以从事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按规定办理重新上岗手续;经鉴定身体已恢复健康,但不能从事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可由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解聘。二是经鉴定身体已恢复健康,但不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又不同意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学校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的规定,予以解聘。三是经鉴定身体尚未恢复健康的,原为编外休养的转为病假,按规定办好病假手续。原病假的继续按规定办好病假手续。四是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

三是明确实施时间。要求各学校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本单位编外休养和长病假人员的处理意见报送教育局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