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海安县编办紧紧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出台了2014年机构编制工作要点,进一步理清了工作思路,明确了工作方向,管好用活机构编制资源,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切实发挥机构编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保障功能。
一是深入推动简政放权和政府机构改革。根据江苏省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积极组织开展高新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试行“园内事园内办结”,加快促进园区行政管理和服务创新,提升园区行政效能和发展活力。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和卫生计生机构改革为重点,推进机构改革,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强化和落实责任,做好职能的划转和机构的整合。
二是推进中心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提出试点市级中心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以综合执法局、便民服务中心、社会建设管理服务中心为重点,完成试点镇内设机构重新组建工作,探索行政事业机构整合设置的方式,提升中心镇经济社会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市级重点中心镇加速发展,培育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极。
三是稳步开展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在事业单位分类完成后,抓事业单位功能转型,推动职能归位。根据事业单位分类后的类别划分,依据不同事业单位职能划转以及不同的发展目标、职能任务、社会功能等情况,分行业、分部门对部分事业单位重新制订“三定”规定。积极稳妥地开展第二批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
四是积极开展机关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按照推进机关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突出加强机关高效履职、依法行政、创新创优能力建设和提升机关综合服务水平的“三加强一提升”目标,按照“目标管理、过程控制、结果导向、持续改进、公众满意”的要求,加快推动绩效管理提升,建立科学严密、客观公正、务实管用的绩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五是继续强化机构编制管理。统筹处理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与满足事业发展需要之间的关系,牢牢把住关口,坚决防止机构编制膨胀。进一步加强编制使用计划管理,建立编制使用年度预算制,科学合理下达编制使用计划,确保全县全年在编人员“只减不增”。
六是扎实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在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中,以效益性审核为导向,拓展审核内涵,增强审核实效。在机构编制调整事项跟踪评估中,强化履职目标完成情况,确保机构编制使用效益最大化,在区镇、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促指导各单位充分履行职能,规范内设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