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编办《关于印发<安徽省机构编制监督巡视制度(试行)>的通知》(皖编办〔2011〕392号)要求,蚌埠市编办结合部分县区区划调整、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专项清理等重点工作,圆满完成机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巡视工作,并及时向省编办报送《蚌埠市2013年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工作报告》。
一是高度重视,组织严密。市编办严格按照省编办《巡视制度》的要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工作向市编委作了汇报,列为2013年机构编制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召开巡视工作专题会议,确定巡视对象,制定巡视计划,由市编办领导亲自参加,组成监督检查巡视组。
二是创新方法,联合督查。在巡视过程中,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联合市纪检(监察)、组织、宣传、人社、财政等单位,组成联合督查组,按照职责分工对巡视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相关事项的整改落实。
三是夯实基础,完善管理。以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数据为基础,以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全程管理和月报制度为手段,以规范机构编制管理为目的,对区划调整、专项清理工作中涉及到的机构编制事项严格把关,对存在的问题不隐瞒、不回避,客观分析,认真研究,并及时向市编办和市编委请示报告,结合实际尽快予以解决。
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有力推动了机构编制工作科学发展,我市再次荣获全省机构编制2012-2013年度考核一等奖,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市编办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