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访问次数: 1004                        发布时间:2014-02-28

[字体: ]

为进一步严肃编制人事纪律,健全并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管理制度,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研究,并报县委、县政府同意,金寨县出台印发了《金寨县机关事业单位借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对借用原则、借用时限、借用程序、借用条件及借用期间的管理及纪律等均做了严格明确的规定。“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原则上一律不得借用人员。如部门确因临时性、阶段性、突击性和重点工作需要,可临时借用工作人员帮助从事专项工作,并严格按照单位申请、组织人社部门受理审核、县编委审批的程序进行。(金寨县编办汤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