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枣阳市将各地各部门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依据之一。审计及审计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
1、被审计单位有关机构编制的基本情况:机构全称,机构性质,机构级别,内设机构数(各内设机构名称),派出机构数,编制情况,领导职数,在职人数,下属单位数及单位名称。
2、机构编制审计的主要内容:一是任期内本单位机构演变、编制变化及人员增减情况;二是任期内下属单位机构演变、编制变化及人员增减情况;三是任期内本级管理的干部依职数任免情况;四是所有新进人员的《编制凭证》、调动手续或任命文件;五是本机关及下属单位借用聘用人员情况。
3、机构编制审计的基本评价和处理:一是机构名称、级别、职能、性质等变化,一律以机构编制文件为据,否则即为违纪,建议机构编制部门和监察部门处理;二是所有各类编制的调整,一律以机构编制文件为据,否则即为违纪,建议机构编制部门和监察部门处理;三是本级管理的干部任用不得超过核定的职数,否则即为违纪,建议组织部门处理;四是新进人员未取得《编制凭证》不得列入本单位正式人员,否则即为违规进人,建议机构编制部门和监察部门处理;五是借用聘用期3个月以上的,应纳入借用聘用人员审计内容,借用人员退回原单位;超编制限额、无合法聘用手续的人员应予以清退。(湖北省枣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金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