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的要严格按照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要求,近日,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编办积极会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对全区各级各部门领导职数核定及其配备情况开展自查。
一是认真学习,健全工作班子。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组部中编办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吃透精神实质,并将文件主要精神向区委、区编委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同时,根据区委、区编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从组织、编制、财政、人社部门抽调专门人员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进行自查。
二是明确责任,查实数据来源。在自查过程中,为切实查实数据来源,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积极配合。编制部门主要负责核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职数核定情况、组织部门主要负责核查领导干部实际配备情况、财政部门负责核查领导干部工资发放情况、人社部门负责核查工资审批情况。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对照领导干部名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证、干部工资审批表、人员工资发放表等数据资料,确保数据来源出处真实有效。
三是依据充实,确保数据真实。为真实反映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领导职数核定及其配备情况,做到依据充分、填报数据真实有效,编制部门认真对照各部门三定规定、有关机构编制调整文件、党委、政府换届批复文件、机构编制台帐资料等文件依据,全面梳理相关单位领导职数核定情况,数据不一致的及时调整完善相关台帐资料。组织部门认真查阅会议记录、干部任职文件、干部名册等资料,确保领导干部实际配备情况不重不漏。同时,与领导职数核定情况进行认真对比,对超职数配备干部的单位,按照是否属于超机构规格提拔、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违规设置领导职务名称、任职年龄层层递减、违规党政分设、军转干部安置、换届政策、机构改革等原因进行逐一分析。
四是严格标准,开展消超工作。按照边查边改、限期整改的要求,就整改消化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问题提出五项明确要求,即严格按规定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严格按照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严格规范非领导职务晋升、严格清理与机构规格不相匹配的干部职数、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干部配备的规定。同时,对照上级有关要求,明确措施,积极开展消超工作。明确,对违规超领导职数配备的干部在未消化前不得新配备干部;对违规超非领导职数配备的干部逐步消化,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基本完成消化任务;将按职数配备干部情况列出领导干部“三责联审”的一项重要内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