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区第二批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指导、规范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江苏南通通州区编办制定《南通市通州区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指引》。
《工作指引》明确了通州区编办、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区编办负责试点方案谋划设计、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重点研究相关政事关系、机构编制优化管理和事业法人资格及监管等问题;区委组织部主要研究和完善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配备方式;区财政局主要按照国家政策,完善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确定科学合理的财政支持方式,逐步推行“以事定费”,建立试点单位经费使用绩效考评制度,负责试点单位资产核算管理等;区人社局负责推进试点单位的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重点研究落实其用人和分配自治权,建立相配套的岗位设置、人员聘用、收入分配、社会保险制度。
《工作指引》还就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的工作流程、工作安排、建立和完善监督制度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明确,试点工作分宣传试点工作、编制部门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点单位制订实施方案、举办单位牵头负责筹建理事会、试点单位草拟事业单位法人章程、筹备召开第一次理事会会议、检查验收等7个工作步骤。要求试点单位9月底前,按照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的相关要求,完成相关工作。要求,试点单位建立和完善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年度工作报告制度、重要信息公开制度、绩效评价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等监督机制,以确保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取得实效。(江苏南通通州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