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记者从安徽省检察院了解到,即日起至明年1月底,安徽省各级检察机关将走进300家政府职能部门和100家国企,开展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活动。
除部署开展“安徽检察预防行”活动,在预防工作方面,省检察院还制定出台了《职务犯罪预防一体化防范机制建设若干规定》。其中,要求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对本部门立案侦查案件开展个案预防,个案预防数不得低于本部门查办案件数的60%;侦查监督与公诉部门,要在案件审查逮捕、起诉过程中,注意发现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隐患,并提出预防建议。规定同时要求“加强信息交流”,公诉部门应于职务犯罪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后15日内,向预防部门提供起 诉书以及其他具有预防价值的信息材料;收到法院裁判后的15日内,向预防部门提供裁判文书和案犯反省悔过材料等。(实习生 邓亚兰 记者 黄娜娜)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