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次数: 831 发布时间:201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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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探索实施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医院管理和服务水平,按照《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章程(试行)》规定,经市卫生局和市事业单位管理局审核,并经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第一届理事会全体理事通过,日前,四院制定出台了《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年度报告制度》、《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行政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蚌埠市第四人民医院信息公开制度》。三项配套制度的出台,对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制度建设,建立以医院理事会为核心的三权分离、制衡、联动机制发挥积极作用。(事业单位登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