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先森指出,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一项司法制度。开展法律援助条例执法检查,推动政府及相关 职能部门充分有效地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能作用,对于推进法治安徽建设,维护公平正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各检查小组要严格按照执法检查方案的安排,准确把握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和检查重点,认真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
根据安排,省人大常委会将组织两个执法检查小组近期分赴淮南、滁州、池州、黄山四市及其所辖的一个县(区),就《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记者高城)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