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访问次数: 725                        发布时间:20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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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和政务服务效能,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宣州区政府近日出台《关于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提高政府服务效能实施意见》,扎实有效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切实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一是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精简。在做好省、市政府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简政放权,再精简调整一批区级行政审批项目。通过减少项目审批、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审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确保现有行政审批项目2014年减少10%以上。

二是收费项目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对政府收费项目实行“一清理、一公示、二减免、四规范”。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前置服务收费一律取消;对所有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和收费实行目录管理,并通过政府和部门网站予以公示;规范建设项目收费,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收费行为,规范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工程价格行为,规范社团收费,达到2014年区管经营性收费项目减少15%,确保区属单位行政事业收费项目不多于周边县市、收费标准不高于周边县市。

三是政务工作进一步公开透明。推进行政决策公开、行政权力公开、行政审批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和行政机关内部事务公开,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实行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列席旁听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公布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坚持和创新公开方式,建立工作日志制度等重大举措,让基层群众对国家政策和涉及切身利益的相关信息“看得到、读得懂、用得上”。

四是政务服务高效运转。简化审批手续、强化限时办结,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时限再压缩15%以上;对重大投资项目、重点工程要求实际办结时间比承诺办结时限提速10%以上。严格控制会议规模,控制参会人员和发言时间,提倡少开会、开短会,提高议事质效。(强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