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丰县编办“严”字当头做好控编减编工作

访问次数: 1957                        发布时间:201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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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控编减编”的文件精神,丰县编办紧紧抓住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不放松,从严机构编制管理,落实控编减编执行方案,确保财政供养只减不增。

一是摸清底数,严核查。及时更新机构编制管理台账及实名制数据库,全面收录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实有人数、领导职数、经费来源、内设机构等信息,做到了客观、真实、准确,不重、不混、不漏。以机构编制实名制为平台,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完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财政预算相结合的协调配合机制,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提供了基础数据和决策依据。

二是结合改革,严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大有关职责和机构编制的整合力度。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是我县控编减编的有力契机。借改革之机,把具有行业垄断、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事业单位,或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营利为目的事业单位,或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政府必须提供的公益服务的范围的事业单位以及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可以通过市场获得的事业单位推向市场,从而收回改制单位编制,做到控编减编。

三是按需进人,严把关。根据各单位机构及岗位设置,严把进人关。超编、满编单位不得进人。空编单位要根据事业单位发展情况及岗位设置及现有人员情况入编进人。需要进人单位,应优先从县内同等经费渠道的事业单位调剂。高层次、紧缺人才的招录要按需招录,项目化管理,签订协议,协议到期即可解聘。严格审核进入编条件,严把入编关口,按程序进人。

四是创新管理,严制度。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高机构编制配置科学化水平。我县编办召开专题会议“凡涉及机构编制安排的,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凡涉及机构编制问题,应先通过编委研究”。从时限、要件、办法上规范入销编手续,完善机构编制动态管理、编制实名制管理、编制使用审核等制度,不断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制度体系。

五是完善程序,严纪律。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两个不突破”原则,严控机构编制总量,确保行政机构编制不突破上级规定的限额,事业机构编制按上级要求实行总量管理。对编外聘用人员实行严格控制和规范管理。我县对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和审批制度、审批权限、严控总量、监督检查等作了明确规定,明确编制使用申请、审核、审批、登记、核销等各环节的操作办法,确立了编制使用许可编委集体研究、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编委统一下达、编办牵头操作的制度,真正把编制管理由后期办理提到第一关口,初步构建了控编减编工作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