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文物事业管理局“上岗”

访问次数: 902                        发布时间:2014-05-29

[字体: ]

据濉溪县政府消息,濉溪县文物保护管理所更名为濉溪县文物事业管理局,加挂隋唐大运河遗址博物馆牌子,其单位性质、行政职能保持不变,但更加有利于文物的保护与管理。

  濉溪县近日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使用管理办法,以充分发挥机构编制源头管理的职能作用,最大限度地提高人员编制使用效益。县文物事业管 理局(隋唐大运河遗址博物馆)主要负责全县文物保护、文物执法、文物抢救性考古发掘工作,同时做好博物馆基本建设,确保馆藏文物安全,做好对外免费开放工 作。

  濉溪县历史文化底蕴深厚,文物资源特色鲜明,文物古迹达到584处。其中,列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名录预备名单1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 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县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4处。多年来,县文物保护管理部门先后完成了柳孜运河遗址、周大庄宋金墓群等九项文物勘探与考古发掘项目,发掘古遗址3300余平方米,清理古墓葬258座,抢救、保护了一大批重要的历史文化遗存。(淮北日报)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