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制定印发《关于严控机构编制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补充工作的通知》

访问次数: 1029                        发布时间:201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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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强化机构编制动态管理,严格机构编制审核程序,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补充工作程序,落实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只 减不增目标要求,近日,甘肃省张掖市制定印发了《关于严控机构编制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补充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目标和要求。一是要从严控制机构编制。切实将机关事业单位和行政事业编制控制在2012年底的总量以 内。确需补充机构编制的,要坚持机构撤一建一、撤二建一、多撤少建的原则办理,编制从现有存量中调剂,实行机构编制零增长;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 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二是要强化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增减平衡、分级负责的要求,不断完善动态调整机制。 职能和行政审批事项减少的部门,要相应核减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撤并整合职责相近、设置重复分散、规模过小、任务不饱满的事业单位。三是严格机构编制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审批制度,凡涉及职能调整、机构设立、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按程 序报批。严格执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强化机构编制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协调机制,实现机构编制、实有人员与财政供养人员相对应。 

  《通知》进一步规范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整补充的原则和程序。机关事业单位确需调整补充人员的,按程序申报审批,严格执行凡进必考公开 招聘公开遴选制度。机关事业单位调整补充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控制人员流向,做到五严禁。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确需用人的,实行自主招聘,通过签订 《劳动合同》,建立用人关系,参加社会保险。 

  《通知》进一步严肃规定了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从严把关,严肃纪律,杜绝违规设置机构、审批编制和调整补充人 员,严禁部门单位擅自借调工作人员。着力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落实领导干部任期内的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制度,查处机构编制和人员调整补充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唐元丰)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