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推进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专项清理工作

访问次数: 1215                        发布时间:201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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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国市为加强编制人员管理,稳定机关干部、事业单位人员队伍,进一步推进了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专项清理工作。

一是召开了全市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专项清理工作专题会议,再次贯彻传达了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厅[2013]9号文件精神,对本市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是以宁国市清理值班不在岗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名义,印发了《会议纪要》,通报了市委常委会议专题研究此项工作的决定和意见,并对以下9个方面的处理意见,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因年龄较大原因不在岗人员、长期请病假、超期请事假的不在岗人员、原离岗创业的不在岗人员、经组织批准到企业任职的不在岗人员、借调人员、受相关处理不在岗人员、长期下落不明且未宣布失踪人员,以及科级干部转任非领导职务后不在岗人员等。

三是对专项清理工作提出要求。以上仅限于作为本次专项清理对象的处理意见,由各单位在6月底自行处理到位。从201471起,对未办理相关手续又未到岗上班的,一律停发工资及相关待遇。7月份开始,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要会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单位,对清理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此项工作圆满完成。同时,提出了纪律要求。

四是整理了相关政策法规材料。为使专项清理工作做到执行政策,依法操作,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整理了《组织人事编制相关政策规定摘要》,提供了政策、法规依据,便于实际操作运用。(宁国市编办  陈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