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三十条规定及县委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根据省、市、县纪检监察机关统一部署和要求,近日,县编办决定从2014年5月下旬开始到7月底,在编办全体公职人员中开展吃喝风、“红包”风专项整治工作并印发了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了吃喝风的重点整治内容 (党政机关、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违反规定安排非公务接待或假借招待之名公款吃喝;违反规定超规格、超标准接待和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招待费用;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公款吃喝;同城部门之间相互公款宴请;其他违反规定使用公款大吃大喝的行为)和“红包”风的重点整治内容(公职人员违反规定接受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等送的“红包”;全体公职人员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违反规定接受与该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送的“红包”;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送的“红包”)。
《方案》还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法与步骤(学习教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并提出了相关要求。
县编办全体公职人员在四个方面(不违反规定公款吃喝;不出入私人会所吃喝玩乐;不接受服务对象请吃;一律退回已经接收的“红包”,主动上交确实无法退回的“红包”,从承诺之日起不收送“红包”)向组织和单位作出了公开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