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编办2013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全面完成

访问次数: 867                        发布时间:2014-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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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埇桥区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按照省市编办安排部署,扎实有效开展2013年度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工作,日前已全面完成。全区应参加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471家,已检471家,年检率100%。年检期间,办理设立登记事业单位11,变更登记事业单位54家。

一是精心策划,注重宣传根据省市编办的要求和部署,认真组织、扩大宣传,及时转发上级编办文件,对年度报告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并结合埇桥区实际,提出新的要求。通过埇桥区电子政务平台、文件交换中心、事业单位登记群等方式多方位发布年检通知,保证年检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规范程序,确保质量。严格按照受理、审核、核准、公告、发证的登记程序办理登记,对事业单位提交的登记事项进行严格的审查核定,确保登记和年检工作的质量。对材料不齐、内容不实的不予受理;对违反登记程序的进行纠正后再予办理;对登记名称、住所、经费来源、法定代表人等事项发生变更的事业单位及时要求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对不能及时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发出催办通知,督促其抓紧办理。

三是加强监督,强化服务。通过落实现场核查制度,对新设立及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进行现场核查,加强了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强化了事业单位法人意识。对未及时年检的事业单位,采取电话、电子政务平台、QQ交流群等多种形式进行督促,对年检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解答耐心指导,提高办事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四是强化管理,加强公开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公开制度,要求各单位填报年度报告公开表,公开表内容包含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的事项、年度报告具体内容及年检结果,年度报告公开表在核准年检合格后要向社会公开,要求公开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明确了年度报告公开的方式为本单位公开栏、网站或主管部门网站,公开时限为核准合格之日起60日内。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