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编办专题学习《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

访问次数: 2166                        发布时间:201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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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下午,桐城市编办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办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修订后的《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第251号令),以提高工作人员的理论与业务素养,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法制意识,为即将开展的政府机构改革做好准备。

市编办综合科科长项晔带领大家对《规定》进行了逐章逐句学习,并结合县级编办工作实际作了简要解读。新规对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作了多处完善,增加了“职责配置”专章,提出行政机构职责配置和调整应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相同或者相近的职责,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确需由多个行政机构共同承担的,应当明确主办和协办关系及其各自职责分工。可有效解决不同行政机构间职责重叠、推诿扯皮等现象。新规明确行政机构的设立和变更应以职责的科学配置为基础,坚持大部门制原则。对行政机构数量和领导职数作出明确规定,内设机构要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和工作任务的变化,在规定限额内综合设置。

    在学习讨论中,市编办主任孙兴国强调,新规的公布实施对编制部门当前工作是及时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下周还要专题组织学习修订后的《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大家要认真学习贯彻,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有关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安庆市编办主任机改座谈会精神,扎实做好当前开展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工作,有针对性的做好机构编制调研工作,积极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稳步实施(胡经纬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