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编办向市政府常务会作省政府第251、252号令政策解读

访问次数: 2543                        发布时间:201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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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马鞍山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上,市编办就《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51号令)和《安徽省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252号令)向会议作政策解读和贯彻意见汇报。市政府领导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听取汇报。市长、市编委主任魏尧要求各级要加强学习,尤其是对省政府修订的两个令中明确的关于职责调整、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实名制管理、违规事项、法律责任等内容认真学习、全面掌握,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严格在规定范围内开展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省政府令第251252号颁布后,马鞍山市编办及时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研究和讨论交流,逐条分析修订内容,并形成专题材料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在向政府常务会汇报中,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编办主任朱训龙首先围绕新规定在加强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职责管理、明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强调机构编制控制刚性规定、严禁干预机构编制事项、加快实施实名制管理、严肃机构编制法律责任等六方面修订的主要内容作了重点解读;其次,对两个令从总体要求、职责管理、机构管理、编制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的主要规定分别作了概述性的介绍;最后,汇报了市编办拟定的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强化工作责任三点贯彻意见。

此次向政府常务会汇报既是对机构编制法规政策学习宣传的一种有效形式,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提高法规意识;也是对贯彻执行两个令的工作部署,市领导亲自提要求更加促进具体贯彻意见的落实,切实保证全市机构编制管理更加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