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任办法完成修改,集中转任周期改为每三年一次;年龄上限降5岁,允许适当放宽
想转任的公务员,年龄有望不再“一刀切”了。昨日,合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合肥市市直机关公务员转任办法》的决定。此前媒体有所报道的转任年龄上限调低5岁,此次正式敲定,但允许有所“放宽”。
据介绍,《办法》将转任年龄的要求修改为:“离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满10年的,可以不转任”,按照目前的退休年龄规定,一般男性50周岁、女 性45周岁就是转任年龄“上限”了。而此前,关于转任年龄的规定为“离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可以不转任”,也就是男性55周岁、女性50周岁才 是“上限”。
“有的组成人员提出,对于有转任意愿且身体健康、离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满8年且不满10年的公务员,应当允许其参加转任。因此,也增加了相应条 款。”合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郑化尧解释说,一般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才参与转任,但对于50~52岁的男性公务员和45~47岁的女性 公务员,若个人有转任意愿,且身体条件允许的,也可以转任。
《办法》还把集中转任的周期由每两年一次改为每三年一次,另外对“专业技术职位”条款进行了补充,如果国家、省有关部门对专业技术职位有特殊要求,应当在相近职位间进行转任。(吴碧琦)
信息来源:新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