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物价局公布了我省定价范围的212种低价药清单,从今年7月1日开始执行低价药政策。
清单中包括谷维素、干酵母、维生素B等60种西药,以及包括复方感冒灵、小柴胡、维C银翘片等在内的152种中药。此前,国家发改委曾公布了533种低价药清单,并规定取消这些低价药的最高零售价,在日均费用内由生产经营者根据成本和供应等情况具体定价。
现阶段低价药日均费用标准,西药不超过3元,中药不超过5元。这次清单中的药品公布到具体剂型,剂型下的所有规格药品均为低价药品,执行低价药品价格政策。而针对特定企业或特定情况制定的药品价格,日均费用符合低价药品标准的执行低价药价格政策,不符合低价药品标准的,按现行价格政策执行。
省物价局取消了省低价药清单中药品的原政府最高零售价格,规定在西药的日均费用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的前提下,执行药品加价率政策的医 疗机构,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规定的加价率作价销售;执行药品零差率的医疗机构按照实际购进价格销售,社会零售药店自主制定零售价格销售。要求各地价 格主管部门加强对清单内药品市场购销价格的监测和价格监督检查,重点监测独家生产或具有一定垄断性或需求量较大的药品价格。对低价药品价格超出日均费用标准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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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运行补偿 健全激励约束 规范招标采购
安徽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初步实现目标
以破除“以药补医”为突破口,以运行补偿机制改革、药品采购机制改革、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任务,我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稳扎稳打、全力推进,努力减轻人民群众看病负担,提升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截至2013年底,全省县级公立医院门急诊人次和入院人数分别增长13.3%和4.4%,次均门急诊药品和 住院费用分别下降4.78%和11.25%,初步实现改革目标。
我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于
为全面深化改革,省政府今年1月又出台《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从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保障县级医院平稳运行;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县级医院发展活力;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县域医疗服务水平三个方面提出16条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具体措施。据此规定,县级医院药品、耗材、医疗器械都将全部纳入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范围。目前,各项招标采购实施方案已全部出台,招标采购工作正在筹备进行中。届时,下至一体化管理的 村卫生室,上至省级三甲医院,都将严格执行本轮招标结果,从而实现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集中招标采购“全覆盖”。其中,县级医院基本用药采购金额占每 月总采购金额的比例将不低于80%。
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所取得的成效还是初步的,各地进展还不够平衡,还面临政府增加投入难、债务化解难、留住人才难等 问题。这些问题需要继续加大改革力度,逐步予以解决。随着近期医用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等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出台和分配制度等领域的改革探索逐步深入,我省将进一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加快公立医疗机构改革进程,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记者 王慧慧)
【短评】
推进医改须协同作战
县级医院下联乡村、上接城市,对于巩固扩大基层医改成果、推动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具有重要意义。由局部试点、到全面铺开,我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 阶段性目标已初步实现。但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单个领域、单个层面的突破显然已难以实现改革总体目标。要真正破解公立医院改革这个医改的重点和难点,必须充分发挥医疗、医药和医保的协同作战,大胆探索建立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机制。唯有如此,已取得的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成果才能得以巩固和扩大。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