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激发社会团体活力,更好地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铜陵市民政局于近日下发通知,取消全市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再受理全市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包括专项基金管理机构), 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申请,不再换发上述机构的登记证书,不再出具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刻制印章的证明。
通知规定,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
访问次数: 742 发布时间:2014-07-09 [字体:
大
中
小]
|
为深入推进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制度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激发社会团体活力,更好地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铜陵市民政局于近日下发通知,取消全市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再受理全市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包括专项基金管理机构), 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的申请,不再换发上述机构的登记证书,不再出具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刻制印章的证明。
通知规定,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