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及分工对各单位报送的核查信息进行复核,并组成三个检查组,按照实地复查审核不低于核查单位总数的60% 的要求,分乡镇、县直机关、部分所属事业单位等类型对各单位上报信息进行实地复核,对于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予以纠正。会议强调,复查审核工作十分重要,是检验前一阶段核查成效和加快推进下一步核查工作的关键,负责复查审核的同志务必明确职责任务,有针对性地查,查清查实机构和人员编制问题并详细记录,同时指导各单位建立完善机构编制核查档案。(无为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