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由中央宣传部、中央综治办、公安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华见义勇为基 金会联合举办。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每两年表彰一次。我省见义勇为代表再次受到全国表彰,对于调动全省各界群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自觉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具有积极意义。
迄今为止,我省共有45名事迹突出的见义勇为人员荣获“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群体)”或“全国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记者李晓群)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