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城务工后,参加的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两种保险如何衔接?记者从安徽省人社厅获悉,《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者超3300万
省人社厅农保处处长彭家海说,我省在2009年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农保),2010年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到2012年,我省已实 现两者的统一,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我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313.14万,其中,当年缴费人数 1744.65万,846.66万人领取待遇。
两种养老保险我省已实现衔接
之前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来去城里打工,企业给买了职工养老保险。这两者如何衔接? “从今年7月1日起,‘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开始实行,我省未再出台细则,严格按照该政策执行。 ”彭家海说,针对农民工普遍关心的参加城镇职工保险问题,我省按暂行办法与之前已发出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已相衔接。
彭家海举例:“一位农民在家时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现在单位又给他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这时他就可将原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 ”
两点疑问
能否既在农村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又参保职工养老保险?
彭家海:对于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的问题,随着信息网络的建设完善,能查询
到个人此前的参保信息,可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
两种养老保险怎么衔接、折算缴费年限?
彭家海:无论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相反,都将个人账
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但是,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反之则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
信息来源: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