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纪委出台意见 建立健全非公企业纪检组织

访问次数: 1020                        发布时间:201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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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纪委制定出台《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中建立健全纪检组织的意见》,要求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中建立健全纪检组织,做到有组织机构、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台账、有规章制度、有经费保障,切实发挥纪检组织的职能优势和保障作用。这是我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中建 立健全纪检组织的指导意见(试行)》,切实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建设,进一步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采取的一项重要举措。

  意见规定,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的主要职责:教育引导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引导和监督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依法管理、诚 信经营、廉洁从业;协助企业党组织推进党务、厂务公开及民主管理工作;推进廉洁风险防控,协助企业健全内控机制;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维护企业正当权益;开展企业廉洁文化建设,大力倡导和培育以廉洁诚信、依法经营为内容的廉洁文化,引导企业职工不断增强道德观念和法制意识,努力营造崇廉、树廉、守廉的良好氛 围。

  意见规定,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纪检组织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同级党组织负责并报告工作,纪检业务以上级纪检组织指导为主。上级纪检组织和同级党组织要对企业纪检组织及其负责人的工作进行考核,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意见要求,各级纪检机关要切实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组织建设的领导,把企业纪检组织建设列入纪检工作总体任务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内容安排 部署,抓好教育培训,做好激励保障,加强宣传引导,强化督促检查,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通讯员韩贺彬 李江兴 记者 朱胜利)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