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立“警民联调”工作机制 将在全省派出所设调解室

访问次数: 2508                        发布时间:201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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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81从省司法厅了解到,我省近日出台《关于建立警民联调工作机制的意见》,将在全省公安派出所设立人民调解室,建立公安民警与人民调解员联合调处矛盾纠纷工作机制,实现公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有效对接。 《意见》要求,今年年底警民联调在派出所的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到20156月底,覆盖率要达到90%以上。

  警民联调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员与派出所民警共同开展矛盾调解的新型工作机制,是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拓展。警民联调室统一设在公安派出所,可依托纠纷调解室设立,统一悬挂人民调解工作标识,并配备有公示栏、制度牌等相应的硬件设施。

  警民联调案件范围主要针对群众请求公安机关处理的或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的婚姻家庭、邻里、轻微侵权等一般民事纠纷,经民警当场调解不成功的;情节轻微的打架斗殴、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治安案件所涉及的一般民事纠纷;其他适宜调解处理的民事纠纷。在调解过程中遵循自愿平等、依法调解、尊重当事 人权利、公平正义原则。根据《意见》,派出所对因民事纠纷引发的打架斗殴、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等情节轻微、可以调解且当事人愿意调解的治安案件,调解成功并履行调解协议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可以不予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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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芜湖路派出所探索全新调解模式,在治安调解基础上,融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四位一体”——

警民联调室调出和谐音

 

警民联调室真的不错,不仅很快帮我们解决了问题,还和谐了邻里关系。家住合肥市包河区青年新村的83岁空巢老人何余银买菜时,不慎被别人的暖水瓶烫伤了双脚。后在社区警民联调室的调解下,何老不仅及时医好了脚伤,还和对方成了不打不相识的朋友。 4月26,全省首个警民联调室,在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街道派出所成立。挂牌一个多月来,这个联调室已顺利调解民事纠纷50多起。现在该派出所辖区内居民发生一般性摩擦,大多是找警民联调室进行调解。

  有困难找警察,已经成了人们的习惯思维。包河区公安分局政委刘钊告诉记者。在生活中,每当发生邻里纠纷、夫妻不和等情况时,居民们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向110报警。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在各基层 派出所110接警案件中,近75%为非警务事件,其中又有50%属于民间纠纷,占用了宝贵的警务资源,以致特别需要警力处理的治安刑事案件发生时,民警可能无法及时到达现场。

  芜湖路街道辖区面积10多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1万、流动人口约有4万,而芜湖路派出所仅有警员49人。警民联调室是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在社区的生动实践,它不仅有效缓解了基层警务资源被民间纠纷占据的不合理状况,还明显提高了民事调解的效果。包河区政法委一位人士告诉记者。

  据介绍,芜湖路派出所警民联调室在治安调解基础上,融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劳动争议调解、法律援助四位一体,调解社区内发生的各类矛盾,促 进和谐街道建设。居民在遇到人身权利、生产经营、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财产权益和劳动争议等民间纠纷时,都可以申请警民联调

  在警民联调室7位警民调解员中,有热心社区公益事业的退休警官;有曾经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的街道司法所所长;有参加过杭州地铁塌陷 事故处理等特种事故及纠纷调解部级优秀警察;还有社区律师等,他们组成了一个化解矛盾的精英团队。芜湖路街道党工委书记李香贤介绍说:这种调解组 合,把民警和律师的专业特长与人民调解员的丰富经验有机结合起来,更容易化解矛盾。 ”(记者张 鸣 通讯员黄小建)(中安在线)

 

安徽省首家警民联调中心在合肥成立

专业人员做调解员

警民联调中心悬挂的宣传牌

  426日上午,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派出所警民联调中心正式揭牌,警民联调工作室设在芜湖路街道办公楼的二楼,宣传册子上写有退一步,海阔天空依法规,自愿调解化干戈,止息纷争等标语。

  警民联调中心,这是什么样的机构?发挥什么样的作用?

  小事何必麻烦警察呢

  在黄山路上租房居住的大学生张仪告诉记者这样一个事情,半夜,合租的女孩嫌楼上的电视声音太吵了,遂打110报警,也许上去打个招呼就行了,没必要折腾警察半天。

  有事儿找警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110成为很多人寻求解决问题的渠道。诸如邻里纠纷、小孩打架、吃饭不给钱等,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打110报警。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在各基层派出所110接警案件中,有近75%的为非警务事件,而其中又有50%属于民间纠纷。

  芜湖路派出所所长李韬介绍,在处理民间纠纷占用了相当一部分警力之后,会造成警力的紧张,由此带来的后果是,特别需要警力的治安刑事案件,民警可能无法及时到达现场。

  成立警民联调中心正是为了把民间纠纷引导过来,通过调解的方式加以解决。

  派专业人员做和事佬

  街道工作人员中,也有经验丰富的调解员,他们在平息居民纠纷上也发挥了不小的作用,为什么还要成立警民联调中心

  李韬介绍,芜湖路派出所警民联调中心,有人民调解员也有民警和律师。

  比如退休后热心社区公益事业、承担社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李明歧,曾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的贾贤浩;有曾参加过杭州地铁塌陷事故处理等特种事故及纠纷的调解工作的部级优秀人民警察吴钦利;还有任职于省直安徽国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侯卫爽。

  这样可以把民警和律师的专业特长与人民调解员的丰富经验结合起来,让调解双方更心服口服。

将恶性事件消灭于萌芽

  一言不合即起争执,进而大打出手酿成惨剧的例子屡见不鲜,很多时候都是因为赌一口气,要是有人从中间调解一下,也许很快就想通了。吴钦利认为,警民联调中心起到的是减压阀的作用,给那些怒气冲冲的人一个发泄的平台。

  警民联调中心里,不光有做心理辅导的调解员,还有民警和律师,他们对纠纷进行法律上的解释,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更容易把矛盾化解掉,从而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

  民警接到110报警后,可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判断是按照治安刑事案件处理,还是按照民间纠纷来处理。如果是后者,则移交给警民联调中心,工作人员将进行纠纷事实调查,并对纠纷进行调解,最终达成协议。(黄小建 记者 刘淑/文 卓旻/)

  关于警民联调的那些事儿

  问:哪些纠纷可以申请警民联调

  答:民间纠纷都可以申请警民联调,这些纠纷主要包括:人身权利、生产经营、婚姻家庭、损害赔偿、财产权益和劳动争议等纠纷。

  但是以下情形除外: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问:警民调解是否收费?

  答:警民调解不收取任何费用。另外,芜湖路派出所警民联调中心的工作人员中,还有专业律师,他们还可以为居民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问:警民联调达成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具有什么样的法律效力?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或者盖章的调解协议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调解协议。(中安在线)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