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官员最近透露,即将出台的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将关闭两扇“后门”:首先,今后将按年度公布全国性的以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在这一清单之外,任何部门不得再有其它收费项目,这堵住了行业管理收费的后门;其次,地方无权新设收费项目,这堵住了地方“搭车收费”的后门。
相关专家研究指出,行政事业性收费本身“并无理论依据”,只是在改革开放之初,价格管理部门为概括当时出现的各行政和事业单位为弥补财政拨款不足而开始创收的情况,以区别于商品价格而提出的概念,并在1987年价格管理条例出台之后逐步固化。几十年来,行政事业性收费历经多轮清理,但“乱收费” 顽症始终难以得到有效治理,局部还呈现“越清理越反弹”态势。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周联清曾展示一组调查数据:国家有关部门行政事业项收费有近 200个大项,大部分还派生出许多细项,一些企业缴纳的大小收费项目甚至多达上千个。
这种局面也使得中央下决心在治理乱收费上寻找新的突破口。收费清单制度就是基于这一初衷进行的制度创新,也是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具体体 现。从6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中更可看出,依法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已被视作治理乱收费的根本之道。《通知》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涉企收费制度改革,按照“正税清费”原则,通过清理取消和整合规范涉企收费,逐步减少收费项目数量,同时提出“研究完善保护企 业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
对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最具合理性的理论解释框架就是,政府向市场主体提供纯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而准公共产品产生的必要成本理应由市场主体来承担。但现实中,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过度扩张乱象早已冲破这道“合理性的堤坝”。
首先,一些公权力部门存在难以遏制的“因权设费”、将管理权“变现”为部门利益的冲动。比如前些年曾出现的某些金融机构与公权力部门合作发行银行卡,要求所有管理对象必须办理,否则就要被罚款。其次,巧立名目收费现象大量存在。近些年来由于技术进步等多种原因,社会活动更趋活跃,新领域、新现象 不断涌现,给了很多部门加强管理的理由,而这种加强管理最终就会转化成对市场主体或者个人的收费项目。再次,搭车收费现象层出不穷,比如某些城市强令必须缴纳路桥费才能办理车辆年审,某些地区要求企业必须缴纳个私协会会费才能办理营业执照的年度审验等等。
建立收费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示,旨在开“正门”同时,堵住乱收费的“后门”。而在政府部门干预微观经营活动现象短期内难以消除的大背景下,如何 确保关住“后门”,是企业关注的焦点。最需防范的是,一些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在找到“白手套”后再向企业“乱伸手”。很多行业主管部门都主管各种行业性协 会、学会之类,这些机构与主管部门有着天然的近亲关系,又与行业内的市场主体联系广泛。很多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都较为倚重这些半官方机构,希望通过他们传递呼声、影响决策,因此,这些协会、学会完全可能会成为乱收费并向主管部门进行利益输送的“白手套”。在收费清理制度的刚性不断强化之后,这类“白手套” 乱收费可能有所加剧。
市场主体要缴纳的税费必须由法律厘定,纳入法制轨道。这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显然,正税清费,让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越来越短,同时堵住各种收费“后门”,才是治理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的“釜底抽薪”之策。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