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肺炎、支气管哮喘等常见病参合农民在基层医院治疗才可以报销,现如今,去省级医院也可以报销了。
记者昨日从蚌埠市卫生局获悉,本月起,包括蚌医一附院在内的五家省级医院被确定为省级医院常见病按病种付费试点医院。参合农民到这五家医院看病,常见病也可凭农合卡享受新农合报销。
据悉,这五家医院为安徽省立医院、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和安徽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经过遴选,包括阑尾炎、白内障等共有51种疾病列入省级医院常见病按病种付费试点范围。其中,44种疾病可报销40%,另外7种可报销60%,患者在一次住院过程中同时实施并完成2个以上按病种付费病种诊疗的,按照相关费用最高的病种,由新农合基金定额支付。
《方案》规定,患者须参加新农合,并在试点省级医院治疗,同时其主要疾病诊断、年龄、主要治疗方法要符合方案规定的范围,才能执行按病种付费。主要费用已由其他项目予以减免的,不执行按病种付费,剩余费用按新农合统筹地区原补偿方案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个参合年度内,常见病患者同疾病诊断、同治疗方法,在试点省级医院中,限享受一次本方案规定的按病种付费政策;再次住院,按 新农合统筹地区原补偿方案补偿。因新诊疗技术开展等特殊情况,导致次均费用较定额标准大幅提高的,试点省级医院报经省新农合专家组认定后,也按新农合统筹地区原补偿方案补偿。患者出院时,一律实行即时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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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种常见病报40%,7种肿瘤报60%
据悉,这51种疾病包括肺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支气管扩张症、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胃十二指肠溃疡、肝硬化、阑尾炎、前列腺增生等常见疾病,还有乳腺癌、食道癌、肺癌等多发癌症。其中,肺炎等44种疾病的报销比例为40%,乳腺癌等七种肿瘤的外科手术治疗报销比例为 60%。
其中,患者自动出院、转院、死亡等各种原因,凡当次住院医药费用未达到定额标准的50%,则退出按病种付费管理,按普通住院执行新农合统筹地区原补偿方案。
患者当次住院医药费用超过定额标准2倍以上的,其超过部分费用,新农合基金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基金支付比例,另外追补给试点省级医院。(蚌埠新闻网)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