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编办出台《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方案》

访问次数: 994                        发布时间:2014-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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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铜陵市编委办出台下发了《铜陵市事业单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方案》文件,正式启动我市第二批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

一是规范政府、部门、法人“三级责任”。根据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和事业法人的不同职能定位,明确相应责任,理顺相互关系。

二是建立法人治理构架。新的事业单位法人构架由理事会、管理层和监事会三部分组成。理事会是事业单位的最高决策机构,向举办单位负责,行使事业单位重大事项决策权,每届任期3-5年,成员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领导、出资人代表、事业单位党政领导、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同时吸纳1-2名社会知名人士、党政机关管理人员或有关专家为独立理事,一般为9-15人。管理层是理事会的执行机构,成员由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提名,经理事会审议后由主管部门任免。根据工作需要,理事长(副理事长)也可兼任管理层正职。监事会是事业单位的监督机构,纪委书记一般任监事(设监事会的,可任监事长)。  

三是制订事业单位章程。包含事业单位名称、住所、开办资金、举办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等内容。章程草案由理事会通过,并经举办单位同意后,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备案。

  四是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事业单位通过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年度报告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绩效评估制度,接受社会广泛监督,拓展社会公众参与事业单位管理、运作的渠道,确保各项运行公开透明。

  五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事业单位党组织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支持理事会和管理层开展工作,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

  为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确保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我市将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编办牵头,定期研究解决法人治理结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人力社保、财政(国资委)、发改及列入试点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