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编办出台《事业单位登记审批服务工作管理办法》

访问次数: 887                        发布时间:201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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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马鞍山市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实际,出台了《马鞍山市事业单位登记审批服务工作管理办法》。

《办法》要求事业单位登记审批工作的开展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宗旨,坚持依法行政、精简高效的原则。《办法》规定了事业单位登记事项申请、承办、审批的具体程序;规定了审批信息公告内容、公告时限、公告媒介、公告责任人等;要求登记审批档案管理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统一标准,统一保管。《办法》依据近期制定的《马鞍山市编办年度岗位目标与绩效考核办法》,对事业单位登记审批服务工作考核和奖惩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