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学军回复45条网友留言

访问次数: 6365                        发布时间:201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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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安徽省各地集中对一批网友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学军的留言作出回应,共计45条,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请问铜陵市立医院把介入中心新建的地址是否合理,是否考虑到周边有其他科室和病房,是否会对静 脉配置中心和肿瘤科病房造成伤害?庞大的一个医院里面居然有餐营业,百事的餐厅的后门正对着医院,请问医院究竟是以看病为宗旨还是以赚钱为宗旨?我的侄女 在市立医院实习,庞大的医院配置化疗药竟然都没有生物柜,还让实习生配置,有没有想过会对实习生造成伤害?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上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中共铜陵市委十分重视,要求市卫生局及时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1.介入中心选址经市立医院综合考虑后确定,按国家有关规定经省环保厅进行现场环境评估,建成后还将由省环保厅认可的专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百事得快餐店系租用市立医院门面房,非院方经营,按国家规定:医院在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同时,必须提供餐饮服务。市立医院本着便民、利民、惠民的原则,对餐饮服务实施外包,不存在以餐厅赚钱问题。

3.市立医院肿瘤中心自去年改造完工投入使用后,均对化疗药物的配置按卫生行业规定进行防护改造,正在建造的静配中心还将设置专门的化疗药物配置区域。实习生参与化疗药物的配置是正常的教学工作需要,医院也对相关安全防护工作作出明确规定,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感谢您对铜陵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您好!我是濉溪县韩村镇光明村桥头吴家庄北队小组村民,现将关于我们村民小组 组长吴**(党员)利用职权侵占公共集体财产的事实情况向你们淮北市纪委领导反应。吴**全家(其夫妻二人及五个儿子共为一家,在分宅基地抽号时为一个号,应该称其为一户),在村里分配宅基地及搬迁补偿费期间实际合法人口为22(**夫妻及五个儿子的家庭成员的详细信息,可到当地派出所查明情况是否 属实),确拥有宅基地26间(包含最东边靠路边的全组分剩下的一间,也被其盖起院子霸占了)。我们一共两个村庄(桥头吴和小吴庄)共计五个村民小组,搬迁分配为每个合法村民一人一间宅基地和一份搬迁补偿费,由其家庭所拥有的宅基地而确定其侵占公共集体财产宅基地四间及搬迁补偿费三份。以上情况,于2013 9月份,我小组村民已向韩村镇纪委及濉溪县纪委举报过,县纪委安排韩村镇纪委调查,调查结果是吴**家庭成员25人,但没有给出任何证据证明其家庭成员 有25人,这让我组村民如何信服?何况,一个组的村民,左邻右舍住的又不远,邻居间能不知道他家有多少人口?孩子都叫什么么?即使镇纪委调查的结果是其家庭成员25人,分得宅基地25间,那其拥有的第26间宅基地从何而来?镇纪委一直未能给我们一个合理的说法!镇纪委的这种做法不容我组村民不怀疑其对吴**有包庇、袒护之嫌!近年来国家所大力提倡的反腐倡廉政策难道连一个小小的村民小组组长的问题都不能处理么,都不能给村民们一个合理的解释么?

我们桥头吴家庄与小吴家庄坐落在临涣煤矿塌陷区内,2009年因村庄塌陷搬迁,搬迁人口统计定为200512312009101期间(之后的新生儿未在此期间入户不算在内)村里的合法人口数为准,不过统计名单及具体人口数村里从未公布过。五个村民小组的村民至今都不知道搬迁的实际合法人口总数是多少!具体是什么原因没有公布,因为没有事实证据,也无法多说!但就吴本亚全家的实际人口 (20051231日后至2009101期间)这段时间内的合法人口是22人(之后新生儿入户的不计算在搬迁人口人数内),镇纪委所调查的满足 搬迁分配的是25人,这一情况我可以说镇纪委调查出现错误,以上针对吴**所述情况,如若不实,本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答复意见:

您好!看到您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的留言后,市委督查室及时交办督办,市纪委进行了办理。现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市纪委安排专人及时与县纪委对接并赴韩村镇纪委进行督办,韩村镇纪委对此进行了补充调查。

关于韩村镇光明村桥头吴家庄北队小组组长吴某某利用职权侵占宅基地的问题,经查:对于宅基地分 配问题,20093月光明村研究决定,合法人口数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09101。按照此研究方案,吴某某家人口是22人,应该分得22间宅基 地。后来,该村合法人口数的计算截止日期又推延到了2010101。据此统计,吴某某家增加了3口人,所以又多分了3间宅基地,应该分得25间宅基地,实际吴某某分得宅基地26间。镇纪委在调查期间,吴某某于201310月下旬将多分的1间宅基地退还。

关于吴某某利用职权侵占搬迁补偿费3份的问题,经查:吴某某在担任桥头吴北组村民组长期间,在村庄搬迁过程中,虚报9个搬迁人口,套取搬迁补偿费81000元,将此款按人口平均分给了本村民组群众,但吴某某本人没有侵占此款。为此,镇纪委对吴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了书面检讨,并对该村搬迁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的原村党总支副书记王某某给予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我是13年的退伍军人,家住巢湖监狱(铸造厂),今年回来说是不分配了,我想问问地方退役补助有多少,什么时候发,工作都没有了,补助金额还按上一批次的标准给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10,您在人民网留言,咨询本人2013年退役后工作分配和经济补助金发放情况。巢湖市回复如下:

1.关于您反映的退役军人今年不分配情况。《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也可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由于您留下的电话一直拨打不通,无法判断您是否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 

2.关于您咨询的地方退役补助发放标准和时间情况。地方退役补助即地方人民政府发放的一次性退役金,巢湖市每年发放一次性退役金的时间和标准,依据当年度合肥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目前,合肥市关于2013年退役士兵安置的文件尚未出台,待其出台后,巢湖市将根据文件规定并结合实际,拟定本年度安置方案。

您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可直接向巢湖市民政局咨询,电话:82632362。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我在宁国市委书记处反映的津园村楼下烧烤污染环境,噪音扰民的情况,至今未得到 回复。现只能反映到您这里。津园村楼下一排的全是夜宵烧烤的生意。店主们每天下午34点就在路边上洗菜。搞的人行道上污水蔓延。。我们每天走路,都是踩 着污水侵泡的路砖,要是没留神踩到活动的砖块,溅一脚的污水只能自认倒霉了。

晚上78点楼下烧烤店就开始开始烧烤生意,油烟味窜上来,我们楼上的窗子都不敢开,一开油烟味和烧烤味都漫到家里来了。每天晚上,都会有人吃宵夜到12点。周末和节假日更晚。烧烤的店主们公然占道经营,把桌椅搬到人行道上,占去了大半个人行道。他们喝酒,划拳,发酒疯,打架,吵嘴各种喧哗,已经严重影响了我们居民的正常作息。

打电话报警,警察说这属于城管的执法范围,他们只能上去劝告让其不要大声喧哗。但是警察一走,立刻原型暴露。我们每天晚上被折磨的苦不堪言。希望张书记能够关注下,让宁国的执法力度加强起来,把津园村楼下的烧烤划分出去。或者取缔掉。不胜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反映宁国市津园村楼下烧烤扰民问题。宣城市委书记非常重视,批示要求宁国市委主要负责同志阅处,做好调查处理工作。现回复如下:

因历史成因,宁国市城区临街建筑早期在规划设计时,所有一楼或一二层连体全为商业用途的门面 房,二楼或三楼以上均为居住用房,甚至部分开放式小区也是这样。商业用途的门面房因没有实行划行规市,导致像餐饮类行业经营过程中经常遭到附近住户投诉。经调查,北园路津园村附近共有夜宵排档、饭店26家,其中经营夜宵及烧烤的有23家,您留言反映津园村夜宵排挡扰民的情况确实存在。

722下午,宁国市委督查室召集城管局、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和公安局西津派出所,就该问题 布置了相关工作。723晚,相关部门统一部署,组织联合执法队对包括津园村夜宵排挡在内的城区夜宵排挡占道经营、油烟污染和噪音扰民现象进行了一次综合整治,共对17户夜宵排挡占道经营的物品进行了暂扣,对38户夜宵排挡和摊点进行了规范。728,宁国市环保局再次对北园路津园村附近26家夜宵排 档、饭店进行现场调查。

下一步宁国市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整治,督促沿街店面规范经营,减少和杜绝噪音扰民行为。

(一)城管部门加大整治工作力度,每周至少两次安排执法人员上门,要求夜宵排挡业主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督促顾客文明就餐。同时执法大队将在夜间不定期开展整治,对占道摆放的物品予以暂扣,并进行行政处罚。

(二)环保部门加大对夜宵排档、饭店监管力度,对营业手续齐全及有污染防治措施的,督促其规范经营;对有营业执照,现场未提供环评的,要求其提供环评;对无营业手续及污染防治措施的,督促补办相关手续,并限期整改。

(三)市场监管部门向津园村周边所有餐饮单位发放一封信,要求持证经营、规范经营、文明经营。着手开展《宁国市餐饮业空间布局规划》工作,规划设计城区范围内的餐饮业布局。

(四)公安部门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加强巡逻,及时发现违法犯罪活动,快速处置。安排社区民警上门到商户走访交流,要求商户控制营业时间及减少噪音污染。举报电话:4033848(宁国市城管局执法大队) 4038960(宁国市公安局西津派出所)。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张宝顺书记:您好!百忙之中打扰您实属无奈。淮南市谢家集区唐山镇二十店村沈塘北队 203户村民谢某,系该村村委会组成人员。其家庭成员有一妻两女共四口人。根据国家规定,农村每户只能建造一处住宅房。其长女今年方才二十岁,未婚,也不够分户拥有第二处宅基地并建造房屋的条件。但该户未通过审批却在本集体村土地上拥有两处宅基地且修建了两处住宅。根据土地法及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特提 出以下问题: 1,该户新修建的住宅未经审批是否属于违法即违章建筑? 2,如果属于违章建筑是否该依法处理? 3,如果经过审批,审批签字、盖章批准的人员是否违规违法? 4,违法作出审批人员应作何处理? 5,如果该建筑是违章建筑有权机关却不予执行清除,应执行机关及其相关执行人作何处理? 6,如果违章建筑不依法清除,相关人员也不被处理,是否视同默许其它村民也有权这样修造住宅?

本反映贴曾向当地有权部门投诉,却迟迟不予处理,故反映至此。该贴所述谢某,作为村委会组成人员,本应模范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大政方针,然事实是带头违法乱纪闯红线,不得到纠正怎能服众?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讥讽官僚作风腐化堕落的典故在我市出现。

综上,请尊敬的张宝顺省书记指令我市相关有权部门及时组成联合调查组,依法介入查实,处理,坚决取缔违法建筑,顺便扫扫四风,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得下大力气把积压在群众边苍蝇式的腐败清除!盼!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谢家集区委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区纪委和唐山镇负责同志,就留言中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走访调查。有关调查情况如下:

经查,当事人谢某现为唐山镇二十店村村委会成员,谢某现家庭人口共4人。另当事人母亲在世,随当事人生活,其名下无住房。当事人有两处住房,一处是上世纪五十年代建设的祖屋,一处是1997年建设的住房,现两处房屋均翻建成二层楼房。根据调查,本着尊重历史、尊重事实、依法依规处理的原则,当事人的两处住房不属违章(违法)建筑。原因是:首先当事人母亲与本人家庭都具备拥有宅基地的权 利;其次,淮南市为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使用,于2004年进行了农村宅基地普查,规定在2004年宅基地普查登记范围内的农民建房基本不做为违章(违法)建房处理,2004年宅基地普查后新建住宅又未经审批的按违章(违法)建筑处理。上述两处房屋均不在其范围内。今后如其母去世、其女有一人因婚嫁申请宅基地,将不予审批新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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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留言】

合肥政务区的保利香槟国际小区,精装房质量问题多多,在今年6月底一期匆匆交房,虽每户都检查出很多问题,但考虑到开发商的大名鼎鼎的保利,也承诺限期整改,绝大多数的住户也都按要求按时收房,但这段时间以来,即使被安徽电视台《第一时间》栏目曝 光,整改进度也并不理想。具体有: 1、室内装修粗糙,房顶空鼓,地砖贴的不到位,室内门质量差,玻璃划痕多,马桶漏水,墙纸变色,门框不正等等; 2、小区的2#3#4#01户型与04户型间有一个公共走道,中间还有天井,而公共走道的两边选用的是儿童易于攀爬的护栏,护栏高度也不是很高,为以后 儿童在楼内玩耍留下巨大隐患; 3、电梯隐患多,荷载十几个人的电梯,上6-7个人就提示超载,交房十几天,已数次卡住,叫人胆战心惊。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10,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合肥市保利香槟国际小区精装房装修质量较差,护栏、电梯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市城乡建委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马桶漏水、房顶空鼓、地砖贴的不到位等情况基本属实,相关部门已责成建设单 位,正在对住户提出的问题逐一维修。您反映公共走道部位护栏高度不是很高的情况,根据现场测量,通道栏杆高度符合设计和现行规范要求。您反映电梯荷载6-7人就报警的情况,是由于开发商在集中交付及维修期间,为确保电梯运行安全,对电梯荷载进行了专门设置,集中维修期后,将对电梯荷载进行正常设置调整,并移交物业公司进行常规养护,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根据铜陵市城乡规划局关于有色公司奥炉改造工程异地搬迁规划选址论证的公示。有色金昌冶炼厂搬迁有两种方案:

1、选址方案一。处于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天王山大道以东、长山大道以西、纬二路以南、翠湖六路以北。2、选址方案二。处于铜陵市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园区,位于坝白路以东、永太路以北。

第一个方案离原址只有12里的距离,离城区非常近,同时由于铜陵冬天刮的北风,无论是西北风还是东北风都是直接把污染空气飘向市区,跟没有搬迁没多大区别。

可是在公示中,所谓的专家组却认为方案一在交通条件、基础设施条件、用地建设条件等方面更具优 势,若该项目选址通过环保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可原则同意方案一作为有色公司奥炉改造工程异地搬迁选址。方案一交通当然便利,基础设施当然好,边上就是城区,离原址只有几步路,交通怎能不便利,方案一的地址周围有不少回迁小区,以前重污染的化工厂才搬走,现在又把冶炼厂搬来。 如果只有两个方案,方案二离城区较远,但专家们却认为交通不便,基础设施不好,方案二是承接产业转移园区,边上就是国电和铜陵二桥,方案二周边道路修的非常好。有色就是不想把厂区放到离市区远点的地方,难道想继续毒害铜陵人民的身体健康吗? 希望政府能考虑广大市民的建议,让规划者把眼光放长远一点,让重工业企业离人口集中的城区远一点。具体可以看铜陵市市民论坛上广大网友对铜陵市城乡规划局公示的反映。这些都是网友的意见,不知道专家们是否考虑到了,专家们是怎么认为方案一好的,专家们 难道不知道铜陵市区在哪吗?铜陵冬天刮的是什么风吗?专家们是不是铜陵人?希望政府和省环保厅能考虑大家的意见。为了子孙后代吧!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上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中共铜陵市委十分重视,要求市规划局及时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有关会议要求,201478,市经开区规划建设局向市规划局申报了有色公司奥炉改造工程异地搬迁工程规划选址论证,市规划局于79召开专家评审会进行专题审查,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等部门参加了会议。专家组认为方案一在交通条件、基础设施条件、用地建设条件等方面更具优势,在该项目选址通过环保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可原则同意方案一作为有色公司奥炉改 造工程异地搬迁选址。针对市民、网友提出的选址方案一环境影响问题,市政府已有明确意见,要求环保部门必须充分考虑该项目对环境的影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在未通过环评的情况下,不得开工建设。

感谢您对铜陵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多提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淮南市田家庵区田东龙兴园小区属经济适用房,本是利民惠民的好事,可建成5年多了,一直没有存 车棚。这期间居民的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被盗的事件不计其数,物业迫于压力临时搭了一个很小的车棚,但杯水车薪远远满足不小几十栋楼的居民需求。居民们由于各种车辆被盗次数实在太多,向有关部门不知反映了多少次,还曾经电视媒体报道过,可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经房管局调查了解,龙兴园1#-2#楼之间规划有自行车库,现正在拆迁,即将建设。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监督!欢迎您继续为建设美好淮南献计献策。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671806,我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版面上,以题为《群众生活无小 事》发布留言,反映了霍邱县城关镇三里村乔一队农民(特困户)郑宇堂,在位于政府规划区内,又系老宅番建住房,而县城管执法局总借以邻近小区居民举报影 响采光为名,对其屡遭粗暴干涉,不让建设一事,得到您的关注,引起霍邱县领导的重视。在此,我代表郑宇堂向您能在政务缠身,日无暇晷的情况下,关注一个普通百姓的生活表示衷心的感谢。

78828分,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在回复的最后一句话说到:目前,霍邱县城管局、规划 局以及城关镇等单位积极协调,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解决郑宇堂住房问题。据了解,霍邱县的主要领导对此事高度重视,并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 人员认真协调,尽快妥善解决郑宇堂住房问,让其居有定所,彻底清除郑宇堂家人的心患。时间虽然历经40多天了,其间,他们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事情还没有完 全解决。但是,我相信此事,在张书记和当地的县级领导的重视下,一定会有一个圆满的结果。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认真做好人民网网友留言办理工作,希望您多提宝贵意见。

【网民留言】

我是一个小孩即将上中学的家长。听同事们说他们的小孩在朴初中学上课时,老师都不讲主课,要小 孩去他们那里补习时才讲。而且每门功课一个学期是1000元,3门主课就三千,一年要交三次,上下学期和暑假,那得九千块。我们是双下岗,打工一年收入没多少,养老保险也交不上了,在交这钱,真是雪上加霜。我希望有关领导严查,给我们一个公道。给孩子一个健康的学习环境。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2014710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太湖县朴初中学教师课外补课的问题,太湖县委已责成太湖县教育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近期,太湖县纪委、宣传部、教育局、公安局、太湖县电视台、消防、工商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 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治理有偿家教及在职教师擅自兼职兼课专项整治明查暗访行动,此次行动中没有发现朴初中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现象。如果您发现有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行为,及时向太湖县纪委(举报电话:4162522)或太湖县教育局(举报电话:4162539)举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网民留言】

琥珀西村南围墙紧邻菜市场,夏天垃圾臭气熏人。此时正值盛夏,琥珀西村(和谐家园)南围墙外即 是铜锣湾菜市场的垃圾堆放处,由于垃圾处理不及时,且部分垃圾处于开放式,臭鱼、臭虾发酵,气味让人掩鼻,行人躲之不及,何况附近的居民乎?恳请省领导关注,有关部门重视解决为盼。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11,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合肥市蜀山区琥珀西村南围墙外垃圾扰民。蜀山区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的垃圾位置并非铜锣湾菜市场垃圾堆放处,而是蜀山区城管局给辖区物业管理单位指定 的垃圾收集点,要求每天7点前对该处桶装垃圾进行清运。 针对您反映垃圾收集点气味难闻的情况,城管部门将对此处加强监管,并要求物业公司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彻底清扫垃圾收集点周围散落垃圾,并对周边地面进行冲洗;二是对破损垃圾桶进行维修或更换;三是要求清洁人员规范操作,每天对垃圾桶进行清洗,及时对垃圾桶加盖,减少气味散发。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民生工程是件好事,但是,九成监狱局兴建的棚户区改造工程已过两年,拖欠工程款,到现在没有解决的意思,求领导过问。

答复意见:

网友你好: 现就你所反映的九成监狱管理分局棚户区改造工程款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九成监狱管理分局棚户区改造工程分为二期。一期工程13幢,分四个标段,20101221 日在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招标金额2546万元。中标单位为:宿松县五里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安庆市新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安庆市大龙 山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安庆市新潮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于20116月开工建设,合同工期210日历天,实际于20121221竣工验收。二期工程5幢,分二个标段,201197在安庆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公开招标,招标金额为1481万元。中标单位为:安徽省新雷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安庆市华鑫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于201111月开工建设,合同工期242日历天,实际于2013425竣工验收。

二、工程款支付情况

根据合同约定,工程进度款按月按进度的70%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金额的70%,审 计结束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造价的90%10%留作工程质量保修金,分两年返还,每年返还5%。截止20141月已累计付款3826万元,付款总额已达合同总额4027万元的95%,剩余5%工程款201万元未付。目前,工程审计尚未完成,付款金额已超出合同约定。

三、工程审计情况

棚户区工程竣工验收后,九成监狱管理分局多次催促施工单位报送工程决算资料以便及时送审。 201310月,九成分局及时将资料收集整理报送省监狱管理局。201311月初,省监狱管理局委托安徽华诚工程造价事务所派驻审计组到九成分局正式开展项目结算审计工作,于201312月出具了初审意见,20143月完成初审工作。

本工程合同总价4027万元,施工单位编报工程完工结算价5342万元,初审工程总造价为4191万元、审减额1151万元。初审后,施工单位认为初审中的人工费及脚手架延期补偿费存在争议。针对施工单位提出的人工费调整及脚手架延期补偿费问题,九成监狱管理分局认为:

(一)人工费在招标文件工程造价调整中已约定除钢材、水泥价格结算调整执行建质发〔2007291号文外,缺项、漏项部分、施工环境和市场的变化等一律不予调整,故该项费用不应认可。

(二)脚手架延期主要是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不应由建设单位补偿。目前,九成分局正积极与事务所、施工单位进行协商,并于2014721与施工单位共同召开了处理协调会,梳理争议问题,协商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九成监狱管理分局在棚户区工程款问题上,始终诚信履行合同约定,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及时甚至超额支付进度款,未出现拖欠工程款现象。

【网民留言】

安徽泗县黑塔镇韩徐村书记助理王某(女),2011年考入省第四批大学生村官,11年年底参加 了研究生考试,被某大学录用后接受研究生教育,至今脱岗长达两年半,但并未办理辞职手续。村官外出读研脱离岗位严重违反了选聘生管理制度,不仅未收到处罚,反而得到直接管理部门泗县组织部相关领导的默许。不仅一直领取村官的工资,还一直享受了各项考试给予四项目人员的特殊照顾。请问泗县选聘办包庇大学生 村官旷工外出读研这是否存在黑幕,究竟是王某背景深厚,还是县选派办公室的领导收受了王某的好处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关于反映王某2011年参加了研究生考试,被某大学录用后接受研究生教育,至今脱岗长达两年半,但并未办理辞职手续等问题 经查:王某考取硕士研究生专业为全日制脱产学习方式,后其通过与导师协商,导师同意其在修完规定学分和通过论文答辩的情况下,可以边工作边学习,于是其到校报到。在读研期间,王某每学年向镇党委和县选聘办请假3次左右,平均每次大概5天,平时主要通过电子邮件和视频等方式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其余时间均正常在村工作,不存在长期脱岗问题。

根据《安徽省大学生村官续聘、解聘工作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单方解除协议。大学生村官任职村所在乡镇党委进行调查确认,一周内报县(市、区)委组织部,由县(市、区)选聘办下达解聘通知书,办理 相关保险接转手续。1、签订聘任协议后,未经县(市、区)委组织部同意,15日内未到岗位的;2、脱岗、擅自离职或者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 15日的,或在一年内累计超过30日的;3、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4、严重失职,徇私舞弊,造成国家、集体或者所在村利益重大损害的;5、连 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6、被依法处以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聘期内在外兼职的,或同时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经所在村党组织和上级党委提出,拒不改正的;8、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根据此项规定,王某读研不属于解聘情形之一。同时,根据中 组部、中宣部、教育部等12部门《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组通字[2009]21号)第20条关于鼓励大学生村官继续学习深造……鼓励高等学校结合办学实际,为大学生村官攻读研究生学位创造条件的规定精神,泗县县委组织部没有单方解除与王某的聘用关系。

关于反映泗县选聘办包庇大学生村官旷工外出读研这是否存在黑幕,究竟是王某背景深厚,还是县选派办公室的领导收受了王某的好处问题 经查:王某父母都是泗县黑塔镇**村人,常年在家务农,没有任何社会背景,与泗县选聘办工作人员无任何亲属关系,泗县县选聘办领导和工作人员没有收受过王某的任何好处。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我是定远县第二中学的一名准高三的学生,如今我校暑假补课时间以长达15天,学校还没有通知什么时候放暑假。为了我们的暑假,我特地写此信给您,希望能够给我们一个愉快的暑假。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2014717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定远二中暑假补课的问题,滁州市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定远县委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网友反映问题的调查情况

网友反映的问题,定远县委主要领导立即安排县委督查室、县教育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经 查:20146月份,定远二中为了组织全国统一高考、全省统一中考、高二学生学业水平测试等考务及考点承办工作,占用正常教学时间达18天,致使全校高 二年级教学任务没有完成。经学校研究,决定从71开始组织高二年级补课,计划补课15天。718,县教育部门通知学校立即停止补课,当天,学校结 束补课活动,期间休息5天,实际补课13天。定远二中组织高二升高三学生进行集体补课活动,没有履行向教育主管部门的审查报批程序,违反了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范办学行为等有关规定,违背教育规律,是传统教育观念及模式的再现。网友反映情况属实,县委督查室在与网友联系沟通时,多次拔打联系电话无人接 听。

二、网友反映问题的处理情况

定远县教育局责令定远二中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做好结束补课活动的各方面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对 定远二中校长王光荣进行组织诫勉谈话;自7月下旬起,由县纪委牵头,教育、城管、工商、公安、物价等部门参与组成联合工作组,对全县各类违规补课行为进行 清理整治,每10天一周期,对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取得办学资格的民办学校、在职教师以及社会人员违规开设的辅导班、补习班,进行全覆盖的联合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补课行为,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还学生一个愉快的暑假。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定远县教育局联系。联系人:高乾来 电话:13956310409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 我们是淮北市杜集区矿山集办事处六合和村的村民,201111月份我们村(原朱北行政村)塌陷搬迁,矿山集办事处成立了以办事处原党委书记王庆江,办事处主任高飞,武装部部长苏亚洲,信访办事处主任朱学锋为首的搬迁小组,在搬迁过程中,办事处自己定制搬迁方案,不按照淮政办<2009>51 号淮北市采矿塌陷村庄搬迁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搬迁方案,不公开搬迁协议,在当地引起民愤极大影响特别恶劣。

我们从2011年逐渐上访至今,区、市、省,多次赴京上访(各级信访政府登记为证),各级政府 一拖再拖久拖不办,造成我们至今还有500口人无家可归(该来回迁房的一平方未分),这一部分人至今还在外租房,租不起房的还在四处开裂的老村居住,村民们无处喊冤,请您给我们主持公道,我们反映的问题如下:

1.搬迁前老宅基地700多亩,而杜集区政府网对外宣称的是500多亩,瞒报了200多亩老宅 基地;2.本着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我们2011年搬迁至今未得到任何附属物补偿老宅基地也未得到一份补偿;3.回迁房只给部分人20平方,剩余全额高价 购买(每平方1800每平方2100元)回迁房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办事处就强行让村民搬入,现在楼房多处开裂我们多次反映,几级政府不管不问,村民戏称豆腐渣工程。村里仍有500口人无家可归办事处却大张旗鼓的对外出售回迁房,所得款项五六千万,钱款去向不明;4.办事处建六和新村豆腐渣工程,购买新 宅基地265亩,但实际买地208亩,虚构50多亩土地,钱款去向不明,上述反映情况,如不符实,我们愿付一切法律责任。 

答复意见:

您好!看到您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的留言后,市委督查室及时交办督办,杜集区进行了办理。现回复如下:

对于六合社区居民反映的原朱北行政村采煤塌陷村庄搬迁补偿、安置标准低等问题,杜集区委、区政 府高度重视,于2014413成立了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由区纪委、监察、政法委、信访、财政、审计、建设、国土、征收等部门组成的区委调查组,下设土地征迁、项目建设、资金调查等专业调查组。区委要求调查组积极稳妥、实事求是,逐项调查、摸清情况。

由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较多,时间跨度较长,调查难度大,加上在调查过程中群众又有新问题反映,需要调查的时间较长。目前区委调查组对大多数问题已调查清楚,个别问题还需要进一步走访核实,待所有问题调查结束后,将给予群众满意的答复。

【网民留言】

桐城市乡村中巴价格太高,例如从青草镇开往桐城市南站的中巴价格高达10元,仅仅几十分钟的车程。我们各地的乡亲们都非常渴望早日实现公交到达乡镇。桐城作为合肥经济圈的核心城市,看看附近的舒城公交早已实现,所以作为桐城市的一份子,我们广大的 人名群众都认为公交下乡早就应该实现,希望领导放在心上。同时,桐城目前正在快速发展,桐城的公交旧、小、短,是所有人的共同看法,作为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桐城的公交更新换代也应该是一件重要的事情,公交是各地人士来桐城的第一印象。希望领导可以考虑下。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2014713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建议桐城市早日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桐城市委要求桐城市交通局认真调查研究、合理吸纳落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桐城市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公交一体化事业,目前,城乡公交一体化总体方案已经桐城市委常委 会、市长办公会通过,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指挥部已成立,拟于8月份启动开通城区至孔城城乡公交试点线。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线开通市区至各中心镇公交, 适时开通符合通行条件的通村公交,早日实现城乡公交全覆盖。

由于桐城市城区部分道路狭窄,不能通行较大型公交车,所以选择小型公交车。其他能通行大型车辆的道路上,投放的均为大型公交车。2012年、2013年均更新公交车辆12辆,今年拟再次更新部分公交车辆,力争两年内将老旧公交车辆全部更新。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我是宿州泗县瑞兴花园拆迁户,201462给您留言回复已看到,有些内容不实,我家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建房手续齐全,有17年了。房屋紧靠虹乡路,能建6间店面,面积有190平方米。我要求开发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给我户房屋产权调换,公平公开公正地对待所有被拆迁户。再次打扰您了,谢谢您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房屋产权土地证建房手续齐全与调查回复不相符问题

经查:在上一次调查过程中,您没有向工作人员提供房屋产权、建房手续等相关资料。715——16日,相关工作人员两次找到您调查了解情况,您声称房屋产权土地证建房手续齐全,但依旧没有向工作人员提供任何相关资料。

二、关于您反映拆迁房屋不给产权调换问题

经查:您反映的被拆迁房屋,坐落于9号地块内即泗县瑞兴花园小区拆迁地块内。另外,您在4号地 拆迁时已安置汴光花园161号住房独门二层小院。9号地块及4号地块都是泗县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地块。根据2010223泗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二号公告》第9条第2款规定:原已在汴光花园内安置过的,9号地不予安置,必须选择货币补偿,如坚持产权调换,就地安置,原汴光花园的二层独家小院必须退回。综上,您在4号地拆迁已经在汴光花园内安置,9号地只能选择货币补偿。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领导您好,知道您的工作很忙,在此给您添麻烦了,我是安庆市枞阳县老洲镇同心村一村民,看到家 乡的河流污染破坏太严重,河里已经被水草全部掩盖,淤泥没有得到清理,对农田的灌溉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希望领导能够重视,而且村里的路都是泥巴路,出行很不方便,望领导能够关心一下老百姓的生活,在此深表谢意!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于2014718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枞阳县老洲镇同心村河道污染等问题,枞阳县委已安排老洲镇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同心村村民多沿东升河住居,部分村民随意将生活垃圾倾倒东升河,加之野生空心莲子草蔓 延,造成河道淤塞水体漂浮物增多。老洲镇已将东升河清淤治理列入今冬水利兴修工程。同时,加大环境卫生综合力度,做好管理和宣传工作,让居民参与环境治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力争把东升河打造为既能服务农业生产又能美化群众生活环境的河渠。目前,组组通水泥路工程尚未实施,村组道路采取村主导、 组参与的方式,同心村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力争将村庄主要道路进行硬化或铺垫砂石,以改善村民的出行环境。

【网民留言】

宿州萧县经济开发区庙街村村民靳大军老两口均达90多岁高龄,没有儿子,是村里五保户。前两年危房改造项目均未对其落实,今年曾多次找到村及开发区管委会,但村和开发区都以庙街村没有名额拒绝受理。由于行政区域划分,庙街村村民变成非农业人口,很 多失去了原有的土地,但是庙街村民还住在原有的住房中。上级领导说非农业人口没有危房改造名额,但是前两年庙街村都有人申请了危房改造并且成功,靳大军老两口常年在家中,村里无人通知,更不知有危房改造项目。今年危房改造项目早已下来,同属开发的马楼村早已多人申请并受理,开发区管委会却说今年没有给庙街 村分配名额,长期推脱。今年暴雨频繁,屋内漏雨严重,房屋随时都可能倒塌。家中已不能居住,老两口睡在潮湿的床铺中,迈着老寒腿来往于村委会和开发区管委会之间,问题却始终得不到解决。

面对萧县经济开发区领导的不作为,看着老百姓原有的利益得不到保障,请求张书记为民做主,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党的温暖和安徽省委领导对老百姓民生的重视,不要失去民心。不要用一句没有名额让老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对政府官员不作为的怨声载道之中。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危房改造项目为农村危房改造,庙街和马楼两村已经列入了萧县经济开发区规划范围,不属危 房改造项目实施范围,不存在马楼村多人申请并受理一事。您反映庙街村村民靳大军老人住房危险一事,萧县住建局已与开发区联系,将想法帮助解决老人住房危险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我的户口原为农业户口,读大学转出然后毕业后转回变成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镇直非农集体户。我的 老婆户口为肥西县城户口,第一胎准生证在高河镇办的。在县医院生的小孩,户口上在肥西县城。今年三月份计划外生了二胎,未办理常规手续。我想请问我可以两边任选一边上计划外的二胎户口么?我这种情况计划外二胎上户口需要哪些材料?还有就是我这情况归那边的计生办管理罚款要交多少钱。也打电话咨询过相关部 门,但各自给出的答复都不一样,我迷茫了。特像领导咨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安徽省计划外二胎上户口及社会抚养费征收问题。省卫生计生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要求原省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认真研究有关政策,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计划外二胎(政策外二孩)在何地上户口问题。

由于户籍政策属于公安部门的业务范畴,我省人口计生部门未出台任何相关规定。因此建议您向有关职能部门咨询和办理子女入户问题。

二、关于计划外二胎(政策外二孩)如何办理罚款(即社会抚养费缴纳)问题。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项规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 妻双方分别按所在地县(市、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民年人均纯收入(以下简称计征基数)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高 于计征基数1倍以上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家庭年实际人均收入的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生育1个子女的,依次递增5倍征收社会抚养费。

《安徽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征收决定;

(三)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在一地已经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得因同一事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原省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处联系。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领导您好,我是一名在肥打工的一个农民。工辛辛苦苦赞了点钱在经开区翠微北园买了一套 住宅,原以为房产证土地证应该都有的。可是后来贷款后发现只有房产证,却没有土地证。买房之前也咨询过市政府热线,工作人员也说都是正规产权可以购买的。为什么到现在都办理不了土地证了?辛辛苦苦买的房只求产权完整。麻烦领导了还请百忙之中给予过问下谢谢您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6,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合肥市经开区翠微北园小区住户无法办理土地证情况。经开区回复如下:

经查,您房屋所在的翠微北园小区,是经开区早期征地拆迁安置小区,用地性质为国有划拨用地。近 年来,经开区开展拆迁安置小区住户房产证集中办理工作,但由于数量较大且情况复杂,截至目前尚未办理完毕。由于房产证未全部办结,住户土地证办理工作尚未启动。待房产证全部办理结束后,相关部门将在综合分析各类情况的基础上集中办理。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书记:我们是枞阳县基层乡镇法律服务所全体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简称法律工作 者),我县现有9个基层法律服务所,现有法律工作者28名 ,根据《安徽省编委、安徽省司法厅皖编事字(1994)第40号通知》以及枞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枞编发(1998020号批复(详见附后文件),我县于 1998年12月20设立了27个全民事业单位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定事业编为100名(其中司法助理员27名),实行条块结合、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在 中央惠农政策的大背景下,乡镇农业站、农技站、广播站、兽医站、文化站、国土所等全民事业单位均由原来的自收自支相继转为了财政全额拨款,唯独基层法律服务所仍在风雨飘摇中仅依靠法律工作者自己艰难的支撑着。我们也曾向枞阳县政法委、编办、县政府等多部门反映要求解决,但至今均无果而终。

1995320枞阳县编委办、司法局在枞编办﹙1995002”号文件《关于转发<安徽省乡镇法律服务所机构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中再次强调一定要把乡镇法律服务所的编制落实到人。但由于个别领导漠视导致该项工作迟迟未能落实。

我们全体法律工作者再次肯请领导们根据周边桐城等县市的改革方案考虑下我们这批十几年以来就招聘参加了工作的法律工作者,不要让我们成为永远的被遗忘的角落。我们真的不想做干部不像干部,律师不像律师,有穷人不像穷人,有单位不像有单位的历史牺牲品。

为此,我们特向尊敬的您求助,恳请您能把我们的心声传达给有关政府部门,望能帮助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201477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枞阳县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等问题,枞阳县委已安排枞阳县编办、县司法局进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关于设立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机构的通知》(枞编发〔1998020号)中明确 规定:在全县27个乡镇设立法律服务所、名为××()法律服务所,定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按有关规定择优聘用,持证上岗。 2000年,枞阳县编办、县司法局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200033司法部第59号令)和《关于实施〈枞阳县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 案〉的通知》规定,将基层法律服务所改为社会中介机构。目前,枞阳县仍留有9个基层法律服务所、28名法律服务工作者。

【网民留言】

敬的安徽省委书记:您好! 兹有投诉人郑圣翠,系李守付的妻子。李守付为转业军人,原户籍为合肥市包河区常青镇沿河村李小郢村民组,198210月应征入伍,其父母一直居住在李小郢村民组。

由于家庭住房紧张,小孩长大了。2003年在原户籍地自建上下两间160平方米房屋,一来自住,二来照顾父母。2009年被列入十五里河中段改造拆迁。 我现在反映的问题是:包河区常青镇政府在拆迁安置时,不公正,不公平。和我户一样的祖居户分过田地(一样前后当兵或考学校走的,嫁出去的姑娘),别人都享受到住房安置,我户却没有,我去区里镇里上访想讨个公道,个别领导却说你户不符合安置条件,而那些享受过福利房集资房左一茬又一茬的祖居户却符合安置条 件,同在共产党领导下,我户为什么不能和别人享受同样的待遇,我户至今住在我老公单位建筑面积只有47平方米的房子。镇政府在安置时不一视同仁,暗箱操作,实在不公平。请你们查一下涉及十五里河中段改造拆迁常青镇8210月当兵走的安置情况。请省委书记给予答复和处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5,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合肥市包河区常青镇政府拆迁安置不公正情况。包河区回复如下:

经查,您的爱人系包河区常青镇原沿河社区李小居民组居民,1982年应征入伍,1994年退出 现役,分配到省第四测绘院工作。2009年,在十五里河中段片区改造项目中,您户被拆迁房屋丈量号为5号,拆迁面积160.68平方米,属于无证照房屋。 在区、市两级证照认定小组审核中,核实您爱人在单位已享受福利分房,您爱人的单位也开具了证明,根据相关规定,认定您户不符合祖居户安置政策,不能享受实物安置政策。

按照合肥市大建设政策规定,对无证照房屋实行零补偿,但拆迁片区对积极交房的居民给予一定奖 励,您户已于2013924签订了补偿协议。在整个片区拆迁安置中,市、区、街三级对符合安置政策的拆迁户进行严格审核,对是否享受过安置政策情况进行外调,并严格执行三榜公示要求。对接到举报并查 实确实存在重复安置的,均取消安置资格。如您发现存在违规情况,可拨打电话13955132373进行举报,相关部门将认真核实处理。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我是肥西县粮食系统职工,2003年下岗,201011月份退休,工龄42年,退休后享受不到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求助领导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7,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本人系肥西县原粮食系统改制企业职工,退休后无法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肥西县回复如下:

您原系肥西县官亭粮站职工,2003年,粮食企业实行改制时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一直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您于201011月退休。 2012年1月1,肥西县医疗保险施行市级统筹。根据《合肥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及实施该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肥西县对20117 1日以后退休并符合医保政策的人员,办理医保退休手续,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您是 2011年7月1以前退休的人员,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市级统筹时不在医疗保险退休审核范围内。

为切实维护职工利益,肥西县向合肥市人社局申请并获准,依据《关于调整关闭、破产、改制企业退 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次性缴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在企业改制、关闭、破产后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201171以前退休的人员,可按照3 万元/人的缴费标准,根据自愿原则办理补缴手续后,即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714,肥西县人社局工作人员与您取得联系,告知您相关政策。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阜阳太和中原检测站非法占地将近70亩老百姓的耕地(太和县城关工业园范大庄北),没有规划,没有土地用地手续,没有开工建设许可,院墙建好了,楼方建到第四层多了,钢驾房正在建,场内的道路也能好了,实实在在的违法建设,太和国土局不查处,不治 止,太和土地违法已经被国土部通报批批,老百姓失地,吃什么?城关镇的个别领导简直就是非法占地的帮凶。太和一边是依法拆违建,一边是中原检测站违建在公开建,这又是何道理。

答复意见:

网友反映的问题系重复性留言,624已作回复,请网友查看回复内容。 附:624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您624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太和县中原检测站非法占用耕地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太和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太和县机动车检测中心(A级)项目是经太和县发改委﹝201295号备案登 记,2014116,太和县环保局《关于同意太和县中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迁建工程项目环评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列入太和县2014年重点工程, 成立由县交通局、发改委、城关镇等有关部门参加的项目协调小组,落实项目用地等相关事宜。

针对网友反映太和县中原检测站未批先建问题,太和县国土局已于201466对城关镇人民政府下达了整改建议函(太国土资函﹝201435号),要求该项目单位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完善用地手续,待取得合法用地手续后再动工建设。太和县国土局已对太和县中原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非法占地一事进行立案查处,按法定程序正在进行中。

【网民留言】

尊敬的安徽省委张书记:您好! 我是最美乡镇汤池人,今天想向您反映个问题,作为省级示范中学汤池中学教导主任毕某,和英语老师陈某私自联合办班在暑期违规补课,竟然在校内教师宿舍楼 里,严重影响学校的声誉和美好汤池的形象。多次向上反映都不到反馈,希望书记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身为汤池人,不希望把来之不易的省重点像池州一中一样给摘牌了。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月7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庐江县汤池中学两名教师暑期违规补课情况。庐江县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庐江县教育局工作人员进行了暗访,并向汤池中学相关负责人和部分教师调查了 解,您在留言中提及的两位老师暑期未开办补习班,但有学生遇到学习问题后到老师家中请教,人数不多、人员不固定,两位老师也未收取任何费用。 7月8,庐江县教育局通过短信的形式,向全县完职中、中心学校发送通知,再次重申了有关要求,严禁暑假组织学生(含初三、高三学生)参加集体补课,严禁 教师违规补课,并组织暗访组到各校进行检查。

如您了解违规补课具体情况,可向庐江县教育局举报。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今天在网上报道合肥将在高新区新建热电厂,该热电厂的选址距离大蜀山的王咀湖水库只有几百米, 直线距离大蜀山5公里,我想在不久的未来被称为合肥肺部的大蜀山将不再是市民们周末的理想去处。在该电厂选址的方圆5公里内涉及到十几个小区,10多万 人,附近还有中学、科研院所、高新园区等。所以恳请政府在新建热电厂规划的事宜上考虑下环境影响和民生影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6,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合肥市高新区新建热电厂规划选址不合理情况。高新区、市环保局回复如下:

随着高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快,园区高等研究院所、教育医疗机构、公共配套建筑、住宅以及相 关企业对供热的需求越来越迫切。目前,高新区西部区域(大蜀山以西部分)单位均采用自建天然气小锅炉的方式解决用热问题,市政供热成为满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必然需求。在该区域建设热电厂,将为节约能源、降低区域总体排放指标发挥积极作用。

1.关于热电厂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防控情况。热电厂属热电联产项目,以供热为主,发电为辅,装机容量较小且排放水平较低,属于能源梯级利用的新型能源利用方式,是实现区域节能减排的环保型产业。目前,拟建热电厂采用能源种类尚未确定,项目前期论证 中将依法进行环评,选址是否合理、采用的燃料类型将以环评结果为准;项目建设中将严格履行环评、水资源、水土保持、地震安全、职业危害、矿藏压覆、航空管理、军事影响等各项审批;项目建成后,环保设施将由省、市环保部门负责组织验收,其主要污染物排放将安装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实行 最严格的监控与考核。

2.关于项目拟选址情况。根据相关环评要求,热电厂距离居民区的最大卫生防护距离约400。 目前,该项目拟选址有两个方案:一是位于皖水路以南、分水岭路以西、彩虹路以北、鸡鸣山路以东,距离合肥七中的直线距离约1350,距离较近居区小区的 直线距离约2200;二是位于复兴路以南、分水岭路以西、柏堰湾路以北、鸡鸣山路以东,距离合肥七中的直线距离约2000,距离较近居民小区的直线距 离约2300。目前,两个方案正在论证中。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安庆市怀宁县秀山乡栏坝居委会桦树村民组村民,在有宅基地的基础上,在基本农田兴建房屋,村乡 两级支持,严重违反土地法的相关规定,胆大妄为!究其原因,某些领导为了短期做出成绩、捞好处。据调查,之前乡政府搞了一个新农村建设的项目,把几百亩的良田全部用作商业开发,遭到村民的一致反对,险些酿成冲突,只好搁置,但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项目资金已经拨到乡财政账户,这可是一个烫手的山芋,没有完成项 目,钱怎么办?乡领导有办法,谁家的土地谁做房子,分化村民的团结,对上一级也有交代。但是就盖房子这件事就违反了土地法,土地法规定,保护基本农 田,这是一条基本原则,村民有宅基地的只能在现有的宅基地盖房子,这也是明确写进土地法的!我已经就乡党委政府的做法,投诉至相关职能部门,收效甚微,恳请省领导,关心人民疾苦,还公道于人民,我们已经没有多少良田了!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 2014年7月9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怀宁县秀山乡基本农田兴建房屋问题的问题,怀宁县委已责成怀宁县国土局和秀山乡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现场勘察,您反映的问题是秀山乡集镇新区中心村庄建设项目,该项目位于秀山乡栏坝社区黄高线旁,2014年月经怀宁县发改委立项批准,并编制项目实施规划,实行整体规划,区块建设、分段实施。该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占用基本农田。

经了解,秀山乡栏坝居委会桦树组有五户家庭因分户急需建房,要求申请宅基地,秀山乡政府拟先安 排该五户农民在集镇新区中心村庄建房,先行启动每户按2列统建。经现场查看,仅开挖基槽,怀宁县国土局执法人员当即予以制止,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 书》,并要求秀山乡政府和栏坝居委会依法依规使用土地,待用地依法批准后,方可建设使用。

【网民留言】

书记您好!合肥市三里街长江东路和琅琊山路交叉口附近修建地铁站时路面只留了车行道,没有留自 行车道和人行道。这里是明光路汽车站一部分长途线路的必经之路,多路公交车也途经,并且紧靠东一环,正常情况下车流量都非常大。人和电瓶车无法顺利通过,只能挤在机动车的旁边,非常危险也非常不方便。有时候连行人步行的空间都没有 ,只能爬上路边坑洼不平的土坡上才能顺利走过那段路,下雨天时还会一脚泥。以上现象即影响了周围群众的出行也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更影响了省城的城市形象,请书记给予解决,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9,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合肥市地铁2号线东一环站修建时,路面未留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附近通行不便,存在安全隐患。市轨道办回复如下:

您反映的三里街长江东路与琅琊山路交口附近地铁站,系合肥市正在建设的轨道2号线东一环 站。按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保障沿线基本交通需求,保持双向四车道的要求,根据节点交通流量,该处通行采用人机混跑方式,围挡方案和交通疏解方案由相关部门会商形成、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针对您反映的情况,相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一是根据现场情况,优化疏解道路北侧人机混跑方式,保证交通顺畅;二是清理道路南侧的土坡,在清理后进行硬化,设置隔离栏,隔离出人非混行道。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为保障淮北、宿州的工业用水,我省今年开工建设了淮水北调工程。但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已经正式通 水,一期工程向安徽省供水329亿立方米,供水范围包括安徽省蚌埠以下淮河两岸、淮北市以东的新汴河两岸及天长县部分地区,淮北、宿州都在供水区域,可通过新汴河从运河(洪泽湖)向两市供水,完全可以满足两市用水需求。既然南水北调工程已经可以解决淮北、宿州两市的工业用水问题,淮水北调工程是否有修建 的必要性?可否改为南水北调淮北、宿州配水工程,用以在两市城郊修建水库平衡城市用水高低谷。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近日,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淮水北调工程有关问题。我厅获悉后高度重视,及时进行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国家建设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主要是解决苏北、山东、河北及天津等省(市)的缺水问题。考虑到我 省属洪泽湖传统灌区,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规划向我省分配水量3.23亿立方米(多年平均),供水范围为蚌埠闸以下淮河两岸和淮北、宿州等市县的部分区域。淮 北、宿州等市是国家重要粮食生产基地和煤电能源基地,同时也是地表水匮乏和中深层地下水超采区域,扣除淮河两岸蚌埠、滁州两市用水,剩余的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供水水量无法满足淮北、宿州两市现状和今后用水需求。

淮水北调是我省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配水工程,同时具有相机引调淮河过境洪水的功能,今后也可增 加利用引江济淮工程水源,逐步扩大供水量和提高供水保证率。淮水北调工程输水渠道充分利用了现有河道、湖泊、闸站、采煤沉陷区的输水和调蓄条件,淮水北调工程的实施对有效调控水资源、保障区域发展用水、抑制中深层地下水超采、改善河湖生态环境等具有积极作用。

【网民留言】

我在太和县晶宫城市广场的房子,已经好几年了,至今不给开税票,我跑了无数次,一直再拖,办公人员回答说:等等等等,问等到什么时候可以开票?他们说不知道?啥时候什么给发票,再通知。不开税票,我没法办房产证呀?请书记大人帮忙过问一下。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72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购买晶宫商品房不能开票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太和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太和县房产局立即进行认真调查。经查,目前晶宫城市广场项目所有房屋均可出具税务发票,网友可到售楼部开具发票,办理房屋登记事宜。

【网民留言】

张书记你好:我是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明珠小区的业主,我小区由1833层住宅组成,2008年 七月和2009年元月分两批交付入住。今年5月小区内两次出现失火,因火势小末造成大的损失,我们才发现本小区18幢的消防栓都没有水。1、高层消除不能 使用的房屋能居住吗?2、明珠小区消防不能使用的原因及责任在谁?(入住5年多就没用) 开发方、建设方、验收方、维护方还是一直没使用造成的?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9,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明珠小区消防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包河区、市公安消防支队回复如下:

经查,2010年以来,滨湖明珠小区消防栓及接口位置陆续出现漏水和水压不稳现象,后又发现消防主管网漏水。20135月,小区物业公司安排专业维修人员对消防管网漏点严重部位实施维修,但仍存在漏水问题。经现场核实并根据相关规定,消防部门已对该小区的管理公司进行消防行政处罚;相关部门要求小区物业公司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在彻底消除隐患前做好消防安 全宣传和消防疏散演练,安排专人2小时进行一次消防巡视,并做好记录;二是聘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小区消防管网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整改方案并抓紧落实。

目前,整改方案正在落实中。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张书记:你好!我是省水利厅防办一名退休技术干部 ,就要求落实知识分子有关政策问题,我于20138月在人民网先后给王省长和您留言,但没得到回复。之后,分别于2013923114 12月20给人社厅领导、王省长和您寄去书面信件(其中2封信用挂号寄出),也没得到任何反馈意见。我不知道应该通过哪种渠道或方式才能把诉求和问题反映上去?我并非越级反映问题,退休前后无数次在本单位要求落实政策、解决问题,但问题一直被拖着、摆着,近20年也没得到解决。不向上反映还能有别的办法吗?

答复意见:

您好:您在人民网留言,要求落实知识分子有关政策。我厅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有关部门进行研究办理,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1993年工改时,省水利厅党组会议研究并报省人事厅批准,省防办执行职级工资制。1994年 至1996年,您在省水文局执行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工资,1996年调到省防办工作后,因省防办执行职级工资制度,套改执行正科级职级工资。2006年工改时,因省水利厅正在争取省防办列入参公管理单位,经征求省防办意见,省防办继续执行职级工资制。

20081月,经省政府批准,省人事厅《关于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等28个省政府工作部门所 属事业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皖人办发〔200818号)批复同意省防办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您按主任科员进行参公登记,并按主任 科员执行相应工资待遇。20091月,您按照主任科员办理退休手续,执行相应退休工资待遇。这些都符合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政策规定。 20098月,省政府《关于印发省水利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皖政办〔200998号)批准省防办由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成建制转 为省水利厅机关内设机构。

您曾于20121224通过人民网留言,给省长反映了同样问题,省人社厅及时给予了回复。我厅相关工作人员也就该问题多次向您本人解释和说明。如您有不满意的地方,请与我厅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551-62128158

【网民留言】

石牌是自古以来,商贸物流集散地,农付产品生产地,农付产品物美价廉,闻名遐迩,蔬菜汁嫩鲜美,十分受人们喜爱,十年来一直申请建立皖西南农贸批发市场,到现在没有一点点动静?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于2014618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皖西南农贸批发市场项目的进展情况,怀宁县委要求石牌镇予以调查了解。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石牌镇综合大市场项目(即原皖西南农贸批发市场项目)位于石牌镇石腊路西北侧。该项目规划占地 面积402亩,总建筑面积399193平方米,由怀宁县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前期能评立项等工作,县镇两级正在积极协调解决土地指标问题,尽力促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网民留言】

2013年从亳州军分区退役转业,至今已半年多,尚未领到军队应该在退伍时就发放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而同为2013年的退役转业人员,有的战友去年离开部队时,部队就向战友发放完所有费用结清了账目,请问,同为解放军部队,亳州军分区办事效率咋这么慢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对您反映的情况,亳州市委高度重视,安排亳州军分区认真办理。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军队人员住房补贴和公积金,必须在人员确定离队后,上报个人申请和审核材 料,上级业务部门审批后方可发放。2013年退役战士4人已于201312月份全部发放,转业士官1人,尚未离队,未办理转业手续;转业干部5人中:2 人购有经济适用房,不符合发放要求,其他符合条件的3名同志的退伍官兵退伍费、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按程序已于710全部发放完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网民留言】

九华山黑虎松位于九华山脚下九华乡柯村村广胜村民组!本人是广胜村民组一员!下面我会附图让没 有见过黑虎松树的各位看下!这么漂亮的松树是国家重点保护项目!民族的遗产!本人从小到大看着它,如大鹏展翅般的飞翔!因本人表达能力有限只说到这里!只想请问各位领导!林业部门是干什么吃的!为什么这棵古树就不明不白的驾鹤西游了?你们是不是应该好好查一下?国家的公务员!人们的公仆!你们做到了吗?对 得起你们那一份工资吗?让人悲戚!此树经过多少年的风风雨雨!却在这个盛世灭亡!可悲可泣!

答复意见:

网友:看到您73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留言,反映九华山黑虎松枯死问题,我们十分重视。现回复如下。

黑虎松地处九华山脚下的九华新区柯村广胜村民组,距离九华山核心景区12公里,属马尾松,主干 高16,胸围3.3,实测树龄260年。属于古树名木。 九华山对古树名木实行专人、专款、专家、专档保护措施,从2010年起,九华山聘请古树名木保护专家,组建景区古树名木保护专家组,每年对黑虎松等古树名木进行会诊把脉,提出意见。20138月,黑虎松出现枯萎情况后,九华山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家会诊,拿出抢救方案,全力实施抢救。同时,立即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汇报,请求帮助与指导;摸排全山古树名木情况,强化保护。省市林业部门特派工程师现场指导,专家组常驻景区抢救。遗憾的是未能阻止黑虎松枯死。 201311月确认整株枯死。

经专家组现场调查、论证,专家认为黑虎松死亡原因主要是:该松生长年久,随着树龄增加,树木生 理机能逐渐下降、失去平衡;2008年冬、2010年冬遭受两次冰冻雪压,造成树干顶部主枝折断,生长明显衰弱;20137月至9月,连续40多天高温 干旱天气,长时间高温热害、强光热晒对树木生长造成损害等,造成该松树势衰败,生命力、抵抗力减弱,加上病虫害的影响,最后导致该松枯死。黑虎松的永远消失,无不令人痛心惋惜。感谢您的留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开展之际,我向您反映一个问题。安徽省合肥市庐江 县卫生局原局长王某,利用职务之便,不顾医生和人事部门的反对,在2010年利用基层卫生改革之际,将自己的老婆解某从一名家庭主妇变为一名正式医务人 员,安插在庐城卫生院,还给自己老婆评了所谓的职称。我们医生强烈要求张书记安排人员督查这个事,将违规违法安插到医院的解某清退出去,还医院的宁静;同时,按政策规定给予王某处分。祝您工作顺利!期待您答复!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623,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庐江县卫生局原局长王某违规安排家属并为其评聘职称情况。庐江县回复如下:

1.关于您反映的正式医务人员情况。经查,您反映的庐江县卫生局原局长王某家属解 某,20036月经原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被庐江县金牛镇中心卫生院原新办集体企业康乐药店招收为集体企业合同制工人。2009年,由庐江县卫生 局开具集体职工调动介绍信,将其正式借调到庐城镇卫生院工作。2010年,庐江县实施医改,依照县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纪要规定:借调在其它镇卫生院工作的 人员在现在的单位参加竞聘上岗,解某符合2010年镇卫生院竞聘上岗条件,在庐城镇卫生院通过竞争上岗,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聘用。解某参加工作及在庐 城镇卫生院竞聘上岗未违反相关规定。

2.关于您反映的评了所谓的职称情况。解某参加原乡企局组织的中小企业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所评职称为助理会计师,只能为中小企业资质升级服务,如在事业单位工作,其职称不予认可。解某在庐城镇卫生院的岗位一直是普通工人,未按其所评定的助理会计师职称兑现相关待遇。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尊敬的张书记您好!我是淮南人,虽然2年前就在淮南市田家庵区买了房子但是不能称为淮南市民。两年前我在淮南田家庵区宏大香榭华都西区买了房子,自今开发商没有给我以及大部分业主办理房产证,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只能默默的等待。但是最近我老婆怀 孕,由于要办理一系列的证明,生育保险等,必须要有房产证后才能办理。前两天去询问开发商房产证办理的进度,他们说要等很久,目前没有一个肯定的答复可以说是遥遥无期。我也从开放商那里得知现在有接近10家住户由于各种原因急需理房产证的。这是老百姓生活中的大事,没有领导的帮助我们真的是无处申诉,没办法解决。请张书记在百忙之中给予关注解决。不胜感激!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经房管局调查了解,宏大-香榭华都项目位于田家区国庆路国庆街道纺织社区,由安 徽天德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目前该项目已在市房产局申请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大证”22本,分户办理到业主名下553本。关于房产证办理问题。田家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开发单位负责人在接待购房户代表时,开发单位负责人承诺原定630交付的高层住房,延迟至农历年前交房,半年后办证;2010年后入住但未办证的,承诺4个月后办证;已交订金但未办理网备的,承诺35个月内办理网备。以上承诺,开发单位以合适形式告知购房 人。

感谢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监督!欢迎您继续为建设美好淮南献计献策。

【网民留言】

汤池中学暑假期间集体组织高二全班补课半个月是否违规?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710,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庐江县汤池中学高二年级暑期违规补课。庐江县回复如下:

经查,今年暑假,汤池中学确实开展了短期研究性学习活动,学校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强制要求所有学生参加。78,庐江县教育局通过短信,要求各校一律停止假期学生活动,汤池中学随即停止了各班级的研究性学习活动。

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我是宣城市宁国市大学生村官。近期省委组织部和宣城市组织部对宁国市大学生村官被借调现象进行了严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被借调的大学生村官暂时都回村和社区了。今天,我想向您反映一下我市大学生村官生存问题:

一、大学生村官,辛辛苦苦大学几年毕业后,来到最基层的农村工作,却连一般职工该有的五险的保障都没有,只享受意外、医疗和养老保险。我们大学生村官目前处在婚嫁年纪,择优的村官年纪更大,都面临着结婚生子的现实问题,所以选聘办是否能为我们安排购买生育险。

二、宣城市其他县市区的村官的工资都在3000左右,宁国市作为宣城市的一个县级市,基础远好于其他县市区,为什么我们只有2700?旌德县甚至都享受住房公积金,而我们连五险都没有享受完整。

三、借调问题,由来已久,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市选派办领导的不作为。之前借调只是零星的,但是由 于选聘办对于借调毫无反应,才导致越来越多的村官被借调。对于整个借调过程组织部和选派办基本都是知情的,借调之前乡镇和街道领导一般都会跟组织部商量。现在上面严查了,选派办就告诉我们如果被借调了要向他们报告,之前的实际在那里,我们小村官怎么敢报告?你们怕得罪乡镇,让我们得罪,被上级查到了也可以 推得干干净净。你们管着我们这么多村官的考核大权,为什么不能和上级组织部一样平时多组织暗访,严查借调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宁国市大学生村官被借调问题。宣城市委书记非常重视,批示要求宁国市委主要负责同志阅处,做好调查处理工作。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大学生村官借调问题

宁国市严格执行安徽省和宣城市关于大学生村官管理的相关纪律规定,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制 定下发了《关于严格落实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制度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落实大学生村官在村工作制度的通知》,明确规定乡镇(街道)不得随意抽调大学生村官到乡镇(街道)机关工作,因特殊原因或者参加临时性、突击性任务超过一周的需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对于聘期满一年的大学生村官,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有计 划地安排参加市乡集中性工作,到信访、综治等岗位锻炼,原则上每人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两个月。对违反政策规定,违规借调使用大学生村官的乡镇(街道),在全市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年终基层组织建设目标管理考核按照相关细则予以扣分,对乡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今年6月,宁国市利用一周的时间开展了专项整顿工作,对一些违规借调、使用大学生村官的情况进行了集中清理,并组织专人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截止718,被借调的大学生村 官已全部回村工作。

二、关于大学生村官待遇保障问题

宁国市高度重视大学生村官待遇保障问题,严格按照《安徽省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 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根据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乡镇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确定大学生村官的工作和生活补贴标准,并纳入每年财政预算,由市财政部门统一打卡发放。同时,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以大学生村官应发补贴为基数,为其购买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单位 6.5%、个人2%、单位10/月大病统筹)、生育保险(单位0.4%)、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保额20万元),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一次性缴纳 外,其他各类保险实行按月缴纳。 关于住房公积金,因省相关文件未作明确要求,考虑到大学生村官身份的特殊性,自2008年开展大学生村官工作以来,宁国市大学生村官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

下一步,宁国市将继续加大对借调大学生村官行为的明察暗访力度,对违规借调使用大学生村官的行 为,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杜绝违规借调。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加大对大学生村官的关心关爱力度,推动全市大学生村官工作进一步科学规范。由于您的联系电话不属实,我们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如您发现大学生村官有被违规借用问题,请及时与宁国市选聘办联系,联系电话:0563—4036638;联系人:王道奎(宁国市选聘办常务副主任)。

【网民留言】

人民最尊敬的父母官,无奈之下打扰你们一下。我镇主干道街面上近一年来长期停放一辆屠宰户的卖 肉车,很强势,很霸道,村民都不敢上找反应,。镇政府有他家亲属,几次和他人发生争执都不了了之,影响太坏。影响他人视线,影响他人心情,影响镇容镇貌,更影响交通。我们路过晚上停电闯到车上实在太气愤了。影响单位,车在农村信合门前和单位吵过多次,无奈呀老百姓打抱不平,但不敢讲。卖肉的素质底下,好报 复他人。这车停放在泗县山头镇街中心,泗县山头很复杂的。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泗县山头镇街主干道长期停放一辆近三间民房大小的卖肉车问题属实,但反映的其他问题,因无法联系到您无法查证。

目前,泗县山头镇镇政府已动员该户于725将卖肉车从原地拖离。同时,为了最低限度减少对该户经营影响,准许其一周之内在当地逢集时间,上午可以在原地经营,其他时间不得停放。一周之后,该户须另行选择经营地点,并且不得占用街区主干道,否 则,镇政府将强行把该车拖离。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近期仍无有效降雨,高温持续,旱情进一步发展,淮北市濉溪县韩村、五沟、孙疃、南坪、双堆等镇夏粮灾情火急,恳请领导全面动员组织抗旱保苗。

答复意见:

您好!看到您给省委书记张宝顺的留言后,市委督查室及时交办督办,市农委进行了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向水务、气象等部门了解近期雨情、土壤墒情及旱情情况,我市除北部和东南部地区轻度干旱,其 他地区土壤含水率适宜。受今年第10号台风麦德姆外围云系和人工增雨作业共同影响,近日我市连续出现明显降水,大部分地区旱情得到有效缓解或解除。目前全市220万亩秋粮长势良好,植株生长健壮,苗情总体好于上年。

下一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将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和雨情、土壤墒情变化,加强检查和督促指导,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积极做好抗旱防汛准备工作。市农委将认真做好在地农作物的田间管理工作,科学制定田管技术意见,全面落实田管技术措施,确保今年秋粮再获一个丰收年。

【网民留言】

安徽省宿州市萧县东环路,由于萧县到淮北改有东环路走。大车压的严重损毁,半年没有人补修,路口都有40cm的断口,严重影响开车安全。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将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反映萧县龙山路损坏严重情况属实,损坏最严重的路段为龙山路中段(交通路小康路)。萧县县政府已决定对该路段实施改造建设,现已完成招投标工作。待建设中的南外环路完工通车,分流原走龙山路的车辆后,即开工建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网民留言】

你好,请问一下我是农村户口,我的妻子是非农,但是她的户口已经迁到我这里,符合生育二胎吗?现在蚌埠市、五河县、固镇县二胎的户口都已经上了,只有怀远县的没有,人们到县委找,县委说没有医学出生证明。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王学军省长留言,咨询生育二胎政策并反映无法开具出生医学证明问题,蚌埠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怀远县政府认真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后,了解到您是非农业户口(农转非),妻子也是非农业户口,夫妻双方为初婚, 都不是独生子女,也没有符合特批生育二胎的条件。因此,根据《安徽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您不符合生育二胎政策。目前《出生医学证明》已经发放到您的手中,对于前期发放不及时带来的不便也请您原谅。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怀远县卫生局、计生委联系。 联系人:杨琦(县卫生局)联系电话:0552-8011421 张勇(县计生委) 联系电话:0552-8212076

【网民留言】

蒙城有个文庙,元代建筑,很有名气,是省重点文物保护的古建筑。安徽文庙素有南有桐城,北有 蒙城之说,但是蒙城文庙的管理与保护方面跟桐城相比,却是相差十万八千里。文庙大门两侧共六间,原是名宦祠和乡贤祠。现在却被一群商贩占据,干着与文庙功能不相干的买卖,现在庙不成其庙,店不像个店,已是面目全非。据听说商贩们要向政府缴纳一定数额的房租。如此鸠占鹊巢,无视孔庙文化功能,图小利无见大 义的行为竟然是政府行为。敢问:这种违背文物保护的基本原则,忽悠主管部门,忽悠群众,忽悠历史的行径就没有人问了吗?就不怕成为历史的罪人吗?请省长明察!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给省长留言反映文庙保护的问题,亳州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蒙城县政府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蒙城文庙又名孔庙,是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地处蒙城县城商业中心。文庙广场前共有6间门面房,前期,为发挥国有资产效益,由蒙城县漆园城投公司公开拍租,租赁给商户从事商业活动,租期至20151231

为更好地发挥文庙的传统文化教育功能,蒙城县政府已收回大成门东侧两间房屋,现作为游客中心使用。同时,蒙城县相关部门现正在和其他商户协商,争取尽快收回房屋。

您的建议很好!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蒙城县文物局联系。联系人:牛蕴 联系电话:0558—7196281

 

    信息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