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开展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试点

访问次数: 776                        发布时间:201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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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是民生之本,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职业介绍,帮助创业者寻找项目、注册企业以及申请担保贷款,这些服务项目与老百姓基本就业需求密切相关。84 日,市人社局与市财政局联合下发《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创新服务供给模式,首批放开6大类12项基层就业服务项目,率先在蚌埠市两个区进行试点,鼓励各级人社部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高就业服务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以往这6大类12项服务也在开展,主要方式是依托各社区街道搭建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站或事务所,但总的来说缺少绩效考核评估,工作相对被 动,市人社局就业失业管理科负责人李玉柱向记者介绍,传统模式下工作人员定期领取工作经费,而且数额不高,工作质量较难保障。新模式下,实行绩效管 理,引入竞争机制,而且据测算收入还将有所提高,服务效果将有较大突破。

  《办法》规定,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的购买主体是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并由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首次被纳 入的6大类12项就业服务包括:人力资源登记调查、《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就业服务、创业服务、小额担保贷款、促进充分就业等。项目补助资金将按照谁 直接提供服务、谁受益的原则进行补助,并采取绩效考核后直接补助方式进行支付。李玉柱表示,这些服务项目基本涵盖了目前状况下的基层公共就业需求,同时可量化,较易进行绩效评估。随着试点深入和百姓需求提高,未来还将有更多服务项目纳入进来。

  提高效率只是这项新措施最直接的益处,李玉柱认为:更深层次的影响是有利于创新就业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改进政府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方式,可以说是蚌埠市人社部门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了解,本办法自201511日起正式实行,届时基层平台以奖代补经费、劳动保障协管员季度考核奖补及小额担保的跟踪服务以奖代补等资金停止拨付。今年这一办法将率先在蚌山区、禹会区进行试点,目前前期宣传和申报正在有序开展。(蚌埠新闻网)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