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后续相关工作,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责,近日,旌德县编办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中“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责”由商务部门划入农业部门的要求,组织召开县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移交会议,将由县商务局承担的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能移交县畜牧局,包括县定点屠宰场的管理制度、台帐、报表等相关档案全部移交给县畜牧局,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盖章确认,顺利完成交接工作。
本次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移交工作,严格按照“交工作、交情况、提建议”的原则进行,县编办多次协调县商务局、县农委双方就县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能工作的机构设立、人员编制、经费等关键问题进行商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为正式移交工作打好基础。
此次职能调整,将有助于解决由多头管理造成责任不清、执行力分散等问题,有效促进全县生猪饲养和屠宰监管工作的整体提升,为进一步强化我县肉品安全提供了新的机制保障。(旌德县编办 邢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