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此轮清理按照依法合理、市场优先、社会自治、充分放权和强化监管的原则,只保留涉及有形资产资源、城市建设规划、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 审批事项,对没有法定依据、上级政府明令取消、不符合合肥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审批事项予以取消。对资格认定类审批事项,调整管理方式,并逐步将此类事项转移给社会组织。对那些办件量极少的项目予以冻结。
据了解,合肥市在本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前,共保留49个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303项。该市严格按照“部门自行清理、集中审核、专家评审、反复沟 通、市政府研究决定、统一公布实施”的程序开展工作,最终形成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目录。共取消29项,下放管理层级38项,转变管理方式25项,合并 43项,冻结31项,共计保留135项,减少168项,精简率达55.4%。市本级保留行政审批项目83项、减少64项,精简率达43.5%。市本级保留 的承接项目33项,减少101项,精简率75.4%。垂直管理部门保留的项目19项,减少3项,精简率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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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