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规范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

访问次数: 666                        发布时间:201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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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民生工程建后管养,确保民生工程持续发挥效益,近日,铜陵市民生办围绕政府转变职能要求,制定了《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

  《办法》明确组织实施民生工程项目的县区政府或具体实施民生工程项目的市直部门为购买主体,具备提供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服务条件的社会力量为承接 主体。《办法》指出,在农村清洁工程、农村公路村村通等已实施建后管养购买服务的基础上,2014年拟对广播电视村村通、保障性安居工程(实物配租项 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城区停车场建设、城市公厕、公益性文化广场等项目开展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工作试点,严格按照购买流程执行。《办法》提出,购买服务所需资金,原则上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市本级适当安排以奖代补资金,推动县区民生工程建后管养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开展,同时逐步探索建立财政、社会、集体、个人等多元投入机制。(铜陵新闻网)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