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

访问次数: 821                        发布时间:2014-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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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宣城市印发《关于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的通知》,在推行市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同时,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实行“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进一步减少收费事项、规范收费行为,构建项目法定、权责一致、简政放权、公开透明的收费监管体系。

此次建立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工作包括确定清单范围、开展自查自清、确认收费项目、确定收费标准、确定服务责任、确定监管责任、加强信息公开、严格责任追究等八项主要任务。分部署阶段、自查阶段、审核阶段和公布实施四个阶段组织进行。

《通知》要求,各相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全面部署、分步推进、源头规范、依法实施的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所有收费应清尽清,收费事项合法、合规、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