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实行公开出租处置

访问次数: 720                        发布时间:2014-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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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成交租金较原合同租金增长58%

 

记者日前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我省实行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统一公开招租和资产统一集中处置,截至6月底,省财政厅共受理20家主管部门128 处房产的公开拍租申请,房产总面积7.2万平方米,从成功拍租的房产统计数据来看,原合同租金累计642.62万元/年,实际成交租金累计1017.59 万元/年,较原合同租金增长58%,提升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水平。

  我省还完成了52家省直单位账面原值合计7653.25万元的资产处置,其中:报废资产账面原值5939.64万元,2014年报废资产评估价 值10.57万元,残值收益27.64万元,综合溢价率161%;出售资产账面原值1713.61万元,评估价值1089.39万元,处置收益 1293.02万元,综合溢价率19%,资产公开出租及处置成效明显。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及处置行为,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去年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 理工作的意见》要求,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及处置实行市场化公开竞价,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已在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的、占有使用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全部移交省财政厅或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集中保管。据了解,到20131231,全省有权证的432家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共移交权证3446 本,其中,房产证2428本,证载面积341万平方米。产权集中管理同时,实行资产集中处置,严把资产出口关。这些国有资产统一由省财政厅组织,委托 经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的评估机构评估,采用公开拍卖等市场化竞价交易方式,确保资产处置公开透明,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