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市高效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

访问次数: 1186                        发布时间:201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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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近日,如皋市出台《如皋市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改革激发活力,以制度规范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

    《意见》提出,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要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重点在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教育、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等领域,逐步加大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力度。

    对由公共财政资金安排、政府部门组织实施、市场主体较为成熟的公益性社会公共服务和管理事项,如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和政府出资的商业保险、劳动就业咨询、职业技能教育和培训、基本养老服务、社会困难人员救助、城市规划设计、宣传会展服务、基础设施管护、环卫保洁、绿化养护、生态环境建设、账务管理和审计评估、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教育医疗和就业服务等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项目,优先列入政府购买服务。

    《意见》要求,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以竞争性方式为主择优选择公共服务承接方,充分发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市场导向功能,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

    此外,《意见》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主体、购买范围、购买方式、购买程序、资金拨付等均作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并公布了《如皋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集中采购指导目录》,建立起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为推动全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朱一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