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纪委出台责任清单落实“两个责任”

访问次数: 854                        发布时间:2014-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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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纪委日前出台《市纪委常委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清单》,共六大项20条,明确规定了市纪委常委会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内容和方式方法等。

  责任清单明确,市纪委常委会要协助市委常委会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级各部门,重点明确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必须做到四个亲自抓。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年中和年底分别向市委进行述廉报告。

  责任清单规定,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加强源头预防,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谈话制度。 完善巡查制度,重点加强对群众反映问题多、班子管理混乱、经济发展薄弱的基层单位的巡查,逐步实现巡查监督对各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责任清单要求,各县(市、区)纪委要落实自身的监督责任,加快推进三转工作,明确职责定位,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提升自身免疫力。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机制,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大、小四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查处违纪行为和问责工作力度,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制度。(滁州在线滁州日报)

 

    信息来源:中安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