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庆市公安局公共管理警察支队首次举行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市公议团7位公议员,在由市公安局提供的8起案件中随机抽出4 卷进行公议。公议团成员听后现场提问,并就案件有关问题进行探讨,最终形成公议意见。安庆市公安机关全面推行行政处罚案件接受群众公议制度,提高办案的透明度,限制案件自由裁量权,从源头预防司法腐败。
今年,安庆市通过了《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办法》,成为继合肥市之后,全国第2个全面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工作的城市。根据规定,以后该市行政处罚实施主体要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适时提请举行行政案件群众公议,将案件卷宗材料及处罚初步意见提交群众公议团;在听取执法机关办案解读说明或 根据需要听取行政相对人陈述后,由群众公开评议并形成公议意见,作为处理行政处罚案件的重要依据。安庆市首期招募了150名公议员,从广泛动员宣传、开展 专家授课和促进相互交流等方面进行业务培训。作为行政处罚案件相对集中的执法主体,安庆市公安机关落实群众公议制度,市公共管理警察支队要求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实行群众公议。
今年,该市公共管理警察支队查处了一起制造假证案件。案件当事人年龄偏大,因为家庭困难急于找工作,找人制作了一张假身份证。此案群众公议认为,没有证据证明案件当事人将假身份证用于违法犯罪活动。鉴于当事人认错态度较好,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免于处罚。
【编后】
行政处罚事关千万群众切身利益。然而不规范、不透明和少监督,往往会使自由裁量权变为执法不公的源头。群众公议制度,把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都向 公众公开,把滥用权力空间压缩到最小程度。同时,通过评议,还可以使处罚更加科学合理,从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安庆市敢于对自身的“权力”亮剑,是依法治 国方略“落地”的全新实践。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